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印象内蒙古     |       一带一路     |       老外在内蒙古     |       103旗县
内蒙古包头市:全力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
2022-08-15 14:20:17来源:内蒙古日报编辑:张国文责编:胡晓萌

  原标题:全力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包头市:全力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1

   土右旗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基地。

内蒙古包头市:全力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2

  雾培微型薯。

内蒙古包头市:全力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3

  东河区华鹿现代农业园区智能温室蔬菜育苗。

内蒙古包头市:全力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4

  草莓新品种。

内蒙古包头市:全力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5

  固阳县黄芪种植基地。

内蒙古包头市:全力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6

  规模化养殖。

  近年来,包头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农牧业增产增效、农村牧区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三条主线”,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

  围绕增产增效  全面推动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立足主业抓增效  农牧业生产稳中有升

  明确发展路径,布局优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建设国家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战略定位,以建设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为目标,明确了粮经饲、种养加、产供销“三个一体化”的发展路径,加快打造玉米、马铃薯、肉类、果蔬、食品“五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粮油糖、饲料肥料、肉类、杂粮、中药材、食品、果蔬等“十大产业链条”。

  种植业风调雨顺,连创新高。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2019年来累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81.71万亩,亩均增产10%以上。在自治区率先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新技术,形成了完整的推广机制,被农业农村部确立为国家首批重点推广地区;今年种植37万亩,居全区第一,预计亩均纯利增加500元。带动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产量提高,达到25亿斤以上。

  畜牧业扩规增量,连创高效。围绕稳数量、提质量、增产量,坚持草畜一体化发展,加大品种改良,强化饲草料保障,推动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引进中粮、希望、中农发、大北农等行业龙头实施规模化种养项目,带动全市农作物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352万亩、标准化养殖达到294.3万头(只)。生产规模稳步扩大,猪牛羊等牲畜存栏年均增长20%以上。

  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创新突破。与全国唯一的设施农业院士李天来合作,推广国内领先的组装式内储热高效节能温室,实现了山北高寒地区冬季不加温生产,建成高效设施农业基地5万亩;与内蒙古农科院合作,推广国内领先的二氧化碳气肥技术1万亩,果蔬增产20%以上。蔬菜自给率达到60%以上。

  立足主体抓发展  基地建设加快推进

  全面引大引强。围绕打造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编制了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了实施方案,印制了重点项目区域布局图、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分布图等10张图表,实现挂图作战、闭环管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梳理了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580家,择优确定300家,重点跟进,分头对接。累计签约项目96个,协议金额463.6亿元;落地项目72个、开工项目36个。

  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以优质优价为目标,选择达茂草原羊、沙尔沁辣椒、老海岱大蒜等有基础、有前景的本地品牌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两品一标”达到193个。注重产销衔接实效,通过举办牛羊肉产业大会、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等各类展会,既促进了农企利益联结,又提升和扩大了品牌影响力。同时,更注重新模式新业态的培育,推动“包头农牧”APP上线运行,成为包头市首个为农牧民提供政策咨询、生产经营等全方位信息服务的专业化平台。培育敕勒壹品、粮老头、正北芪等电商品牌和电商服务站点187家,打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立足主责抓服务  产业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快。紧盯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服务组织“三个主体”,强化政策资金落实、包联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晋等升级“三项服务”,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截至2021年底,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4家合作社进入全国农民合作社500强。5个现代农牧业园区、3个食品加工园区入驻企业262家,全市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3%。其中,土右旗被评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九原区被评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达茂旗被评为全国草原保护建设科技综合示范区。

  产学研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人才选育、科研推广、成果转化“三个关键”环节发力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科技人才培育方面,围绕玉米、马铃薯、果蔬等主导产业建团队,派出103名农技人员,采取“五个一”方式(一幅技术图、一套记录表、一张明白卡、一个记录本、一本技术册),深入一线实现服务全程覆盖。新品选育方面,设立中科院绿色农业包头中心、中国工程院饲料院士工作站、中国工程院设施园艺院士工作站和中国农大玉米工程技术院士工作站。强化联合攻关,育成农作物新品种23个。其中,尚春明团队研制的“星宇”系列番茄在全国种植份额达到10%以上;李文霞团队研制的“包玉”系列玉米新品种推广面积超过500万亩;汪海霞团队成功选育了适合包头市的草莓新品种3个;“戈壁短尾羊”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鉴定,填补了包头肉羊自主品牌的空白。成果转化方面,在土右旗建成敕勒川现代农业产业园,在自治区率先建立了校地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农文旅融合合作模式,成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

  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按照“四个最严”的原则,抓住产前源头控制、产中过程监管、产后质量追溯“三个环节”,完善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市、旗县区、基地三级追溯信息平台基本形成,国家追溯平台登记注册企业达到93家。建成包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成为全区首家通过“双认证”(实验室资质考核认证和计量认证)的盟市级检测机构,被原农业部确定为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全面推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9%以上,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围绕农村牧区宜居宜业  全面建设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目标,聚焦全面建成小康和脱贫攻坚战“两大任务”,统筹推进“五大振兴”,小康社会19项涉农指标全面完成,2020、2021年全市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居自治区前列。今年根据1号文件重点任务,逐条分解、明确责任、专班跟进,按月调度、半年督查,取得了积极成效。

  持续优化人居环境。按照自治区“七项任务”具体要求,结合包头实际,制定并推行“六个一”工作机制(一本册子一本书、一份信息一张图、一套机制一本账),全力抓好“五处理”(垃圾、污水、粪污、秸秆、地膜)、“三提升”(基础设施、规划管理、长效管理)、“一革命”(厕所革命),起到了规范标准、完善机制、提高质量和加快进度的作用,在全自治区推广。生活垃圾治理覆盖率97.4%、重点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3%、厕所普及率72%,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绿色兴农取得新成效。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化肥利用率达到41%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2%以上,畜禽粪污、秸秆和废旧地膜资源利用率分别达到90%、86%和83%,均超国家、自治区水平。

  围绕农牧民富裕富足  全面保障高质量的小康生活

  脱贫攻坚成果更加巩固。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立市县两级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防返贫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专班”,组织召开旗县区党委书记、部门负责人抓乡村振兴述职;制定落实配套文件44个。实施产业帮扶项目135个,带动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7822人;166家龙头企业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带动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5048人。

  率先完成涉农重点领域改革。率先完成了全国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的肯定。在摸清村集体成员、资产、资金、资源底数“四个家底”的基础上,创新推行集体经营、聘用能人、三资入股、合作联合、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六种模式”,全市所有嘎查村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率先在自治区完成了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改革,确权颁证登记率达到99.7%,做到了平稳有序。率先完成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执法改革示范窗口单位。( 文 吕学先)(本版图片均由包头市农牧局提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