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栉风沐雨,犹记创业艰辛;20年励精图治,惠泽云岭八方。8月19日,以“奋进新征程 打造新云分”为主题的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在昆明举办,回顾公司二十年的风雨兼程,见证二十年来的满载硕果,展望未来发展的新征程,分享全体云南新华人的荣耀与喜悦。
新起点、新征程,新华保险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总裁李全通过视频致辞,代表公司党委和执委会,向云南分公司全体内外勤员工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勉励全体云南新华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谱写新篇章。
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领导合影
李全表示,二十年来,云南分公司深耕当地寿险市场,通过二十年的持续经营,服务客户超过40万人,市场份额持续排名前列。特别是近年来,云南分公司积极落实公司战略,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在紧抓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积极服务国家战略,用实际行动彰显国企使命担当,为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贡献新华力量,在云岭大地树立了新华品牌,建立了良好口碑。
李全指出,“新”是新起点、新任务,也是新状态、新姿态;“新”有新问题、新考验、新挑战;“新”需新担当、新本领,更需新作为、新成就。希望云南分公司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强化发展意识和责任担当,坚持合规经营,守住风险底线,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道路,营造出凝心聚力共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袁峰代表云南分公司党委和总经理室致辞,向一直以来支持信赖云南新华的广大客户、向一直奋勇拼搏、锐意进取的全体内外勤员工、向为云南新华发展作出贡献的老领导、向关心支持云南新华发展的各级领导和各界朋友致以诚挚的感谢和美好的祝愿。
袁峰表示,二十年间,云南分公司坚定不移落地总公司战略,薪火相传,驰而不息,谱写了砥砺奋进、赶超跨越的时代壮歌;云南新华二十年的开拓史、奋进史、发展史和辉煌史,充分展现了新华精神。二十年以来,面对挑战与机遇,云南新华人始终相信伙伴、相信团队、相信公司,所有奋斗都汇聚成了荣光!
袁峰强调,二十年的历史积淀让云南新华更从容,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绩让云南新华更自信。云南新华将继续围绕队伍、围绕客户、围绕产品,队伍为基、客户为本、体验为魂,践行高质量发展道路;云南新华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魄,以永不懈怠的加油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创造高质量发展新的“黄金二十年”作出更大贡献,努力创造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光辉业绩,把云南分公司打造成为“业务好、服务好、品牌好、形象好”的“四好”公司。
20周年庆祝大会现场
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第一任总经理杨晶先生莅临大会现场,共同见证云南新华二十岁生日盛会,为公司送上祝福。杨晶表示,云南新华克服了初创时期各种困难,机构迅速扩张,实现了高速发展。当前,云南分公司形成了团结拼搏、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营造了勇于担当、实干苦干的干事氛围,;锤炼了勇争一流、攀高比强的精神斗志。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之上,在总公司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分公司党委班子的坚强领导下,有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奋斗,云南新华大盘取厚势,落子开新局,各项工作一定会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大会为退休老领导及全省新晋20年、15年、10年、5年内外勤员工颁发奖牌,获奖代表分享感言,并向公司送上祝福;通过封存“时间胶囊”,为下一个20年继续奋斗;党员代表誓师,各中支及各部门负责人用最饱满的热情、最刻苦的精神和最坚韧的意志,全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绝不辜负公司的殷切希望。
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二十周年司庆期间,组织了“司庆建言”“业务/服务献礼”“对标赶超”“结对传帮带”“‘云分记忆’知识竞赛”等17项系列活动,一起回顾云南分公司历史发展进程,分享成长经历,共谋未来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迎接下一个辉煌的二十年。(文/图 李拜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