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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前旗检察院:立足主责主业 擦亮司法为民底色
2022-08-26 17:18:2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国文责编:胡晓萌

  自3月以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落到实处,始终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上持续发力,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服务群众,用行动温暖民心,用责任守护平安,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检察长带队走访,用脚步丈量民情

  鄂前旗检察院党支部结合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深入推进“检察长带队定期下访、员额检察官带案走访”活动,先后深入上海庙镇水泉子村、昂素镇巴彦乌素嘎查、敖镇满水塘村、城川镇糜地梁嘎查等地,向广大农牧民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征求意见建议,足迹遍布4个镇68个嘎查村;此外,由员额检察官带头成立民事、刑事、公益诉讼、知识产权等7支办案团队,每支办案团队至少由2名党员参与,发挥“头雁”作用,激发“群雁活力”,切实将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作为案件办理的“源动力”。同时,鄂前旗检察党支部广开言路,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问题为导向促检察能力提升。截至目前,检察长带队下访4次,员额检察官带案走访10次,共征集意见建议9条,已全部整改反馈。

  听证会开在家门口,用真心服务群众

  “没想到在家门口也能参与听证会,通过检察官的讲解,让我们老百姓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这是昂素镇巴彦乌素嘎查一位牧民在参加完公开听证会后所感。像这样开在嘎查村委会、草原上、企业里的听证会是近年来鄂前旗检察院“应听证尽听证”的一项新举措,同时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精准普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坚持“如我在诉”“止于至善”司法理念的“最优解”。今年以来,鄂前旗检察院已召开公开听证会7场,并且新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工作者、律师等各行业听证员10名。近年来,鄂前旗检察院始终坚持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法治形式,全面实施“检察听证+精准普法”相结合,通过将听证会开到当事人“家门口”的方式,以案说法,为农牧民打通了诉讼服务“最后一米”。

  司法救助上门服务,用行动温暖民心

  “谢谢你们这么远来家里给我们办手续,真的太感谢了!”城川镇糜地梁嘎查司法救助申请人的父亲苏某感激地向面前的检察干警连声道谢。今年以来,鄂前旗检察院成立了“红色司法救助队”, 即由党员志愿者组成“红色司法救助队”,主要负责司法救助宣讲和资金筹集。宣讲人员经常到嘎查村社区为群众讲解司法救助的意义及申请条件,并积极号召企业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反哺社会,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创造社会价值,在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解决企业用工难题,达到双方共赢,共建和谐社会;党员带头协调解决救助资金,并到司法救助金申请人的家中进行走访、核实实际生活状况、办理司法救助手续、落实司法救助资金,切实保障救助资金用到实处。今年以来,“红色司法救助队”共落实司法救助5件6人,救助资金5万元。

  近年来,鄂前旗检察院坚持“救急救困、应救必救”的原则,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扶危济困的职责和定位,司法救助实现了两个质的变化,线索发现由“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救助服务由“上门求助”变“上门救助”。在案件线索发现上,该院持续完善司法救助相关机制,加强各案件办理部门与控申部门之间沟通与联动,定期召开司法救助联席会,形成线索发现合力。救助服务上,该院实施定期走访全覆盖,将以往坐等群众“上门求助”变为积极走访当事人、被害人家庭,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做到“一个都不少”。以上两项变化,体现了鄂前旗检察院真正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融在思想里,落实到行动中。

  “领导包案”化“纠纷”,用责任守护平安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12309”检察服务职能,领导多“下访”,群众少“上访”,院领导带队下到基层,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制度和领导干部“六包”机制,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分别指定一名科级领导包案负责,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访、包稳定。每月召开一次积案化解进展调度会,认真研究每件信访疑难积案特点和化解措施,切实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生活困难救助到位,干部失职处理到位。同时,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切入点,坚持换位思考、精准发力、多方联动,通过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首问责任制落实等措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接访42件,解答37件;受理5件,办结4件,1件正在办理中。

  鄂前旗检察院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将继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落实”、“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等民生检察工作,用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文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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