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0日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挂牌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累计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内资445.3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1041.71万美元,为昆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挂牌以后,官渡区委、区政府着手打造“自贸数字港”产业园,中国电子、中译语通、博思软件等行业龙头企业签约入驻;上线云南首个“六位一体”楼宇经济信息平台和官渡区楼宇经济数字地图,通过一张数字地图、一套工作流程、一组门户、一套共享机制、一个工作看板、一组数据模型,实现信息全局统揽,现已完成106幢楼宇信息的录入、分析工作,为科学指导官渡区楼宇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提供智慧化支撑。2019年至今,引进中铁建等21个总部企业项目,培育华能澜沧江等总部企业14户,9户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总部在官渡区扎根发展。
官渡区城市外景
官渡区从项目洽谈阶段起树立“选资”意识,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跟踪服务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引入前、落地后的综合评价工作体系和机制,突出项目全周期、全流程管理,为投资者提供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全程服务,相关案例入选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省内复制推广案例。
亮丽的招商成绩单背后,是官渡区招商引资提质增效跑出的“加乘效应”。2022年4月,官渡区重磅出台70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围绕招商引资,不仅“拼政策”“拼资源”,更注重产业规划前瞻化、要素统筹区域化、产业培育生态化升级转换,以“服务前置”助力企业发展,从项目的招商、落地、入驻到运营、管理、配套等全生命周期提供全程高品质和精准化的服务,以真招实招、真金白银打响高质量招商引资攻坚战,仅2022年就专门安排专项扶持资金130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奖励补助。
官渡区楼宇经济数字地图
2022年以来,官渡区以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为抓手,全力狠抓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建立“1+8+N”圈层招商工作机制,即构建在招商委体系下的“1(招商委和招商委办)+8个招商专班+N个要素保障部门”的圈层招商新模式;绘制项目招引流程图,规范招商线索收集、项目评审、落地服务和退出机制等招商环节。目前正在完善更新官渡区产业投资地图,开展产业链招商,再次包装策划全区已建成的106幢楼宇资源,梳理全区可供土地,实现土地资源与楼宇资源可视化,联通产业投资地图与官渡楼宇系统数据,实现两平台数据自动同步。
官渡区党政领导一把手频频带队赴福建、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广州、深圳等地开展外出招商活动,洽谈沃尔玛山姆会员店、京东超级体验店、网易、百度、安恒信息、中审众环、星耀集团、华润置地、柏丰集团等重点企业项目;签约紫光科技、朱古拉咖啡、昆明润绿置业、博思软件、云南电网、上海水务、奥斯迪、云车科技等企业,签约金额48.77亿元;落地水电十四局电建科研大厦、楚雄建华集团天汇财富大厦、博思软件等重大产业项目。目前,官渡区正进一步与正威集团、龙岩集团洽谈项目落地事宜。
中译语通南亚东南亚人工智能研究院签约落地官渡
近日,中译语通南亚东南亚人工智能研究院正式落地官渡,作为官渡区“自贸数字港”产业园签约入驻企业,研究院将进一步挖掘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多语言资源价值,持续深耕机器翻译、跨语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应用,赋能云南数字经济产业和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官渡区作为昆明市的主城核心区之一,已连续五年位列中国百强区前50强。近年来,官渡区统筹推进数字化转型,以此进一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2021年,官渡区成功获评昆明市首家“数字经济先行区”,中译语通南亚东南亚人工智能研究院落户官渡对数字经济领域的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官渡区将紧抓住此次机遇,结合自身优势,全方位优化数字经济环境支撑、要素支撑,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文/图 熊楠)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