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精神,扎实推动“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不断谋深走实,搭建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的平台,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助力打造彰显徽风皖韵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住建厅联合主办,安徽建筑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合肥学院、巢湖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西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乡村振兴促进会、安徽省城市规划学会联合承办的首届安徽省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圆满结束,4月22日,大赛组委会在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合肥隆重举行颁奖典礼暨首届安徽省乡村振兴高峰对话。安徽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市县负责人、新闻媒体、获奖选手代表、优秀指导老师代表以及全国乡村振兴领域有关专家、商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参加颁奖典礼。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汤洋、安徽建筑大学党委书记孙道胜出席活动并讲话。
颁奖典礼现场
颁奖典礼现场
安徽省乡村振兴高峰对话现场
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群众以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关键在于创新思路,推进发展。同时需要大力培养高素质的农村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通过举办大赛,吸引大学生和社会各界认识乡村、走进乡村、热爱乡村;为乡村振兴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积蓄人才。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汤洋讲话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汤洋表示,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需要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人才队伍;需要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农业农村发展的理念,精准培育现代农业急需的各类人才;需要创设平台,为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提供广阔的舞台;需要政策支持,吸引集聚各方面人才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我们举办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理念的具体体现。通过举办大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形成一批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用得上、用得广、用得好的项目成果,通过创新创业,打通瓶颈,寻找出路,建设兴旺、富裕、和美的新乡村。我们要把这项赛事坚持办下去,办出特色,办出品牌。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新天地。希望广大青年积极走进乡村、服务乡村、奉献乡村,为打造乡村振兴安徽样板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安徽建筑大学党委书记孙道胜讲话
安徽建筑大学党委书记孙道胜表示,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推进。我们需要在政策支持、资源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同时,我们还需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引导广大市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发展,形成多元化的发展格局,实现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届安徽省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
政企合作“双招双引”签约仪式
乡村振兴工作站揭牌仪式现场
据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介绍,本次大赛吸引了数万名大学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共收到参赛作品7245件。经过多轮评选,最终从参赛作品中产生高校组1935件、社会组131件获奖作品。参赛作品充分发挥了创新创业精神,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很多很好的发展思路、解决措施和落地方案。(文/图 任梦溪)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