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在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团队的协助下,金华南站启运试单的货主企业完成了出口退税,意味着宁波舟山港金华海铁联运首单陆路启运港退税业务顺利完成。
去年3月1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针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口岸(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今年4月1日,宁波舟山港被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并于9月20日增加浙江省华东国际联运港(金华南站)、义乌国际陆港(义乌西站)为启运港。
“以前,企业需等货物运输至离境地口岸并办结海关手续后,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根据现在的新政策,经金华海关放行后,企业立马可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退税,退税周期减少了5天。”当天,首家享受金华海铁联运陆路启运港退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对此连连称赞。
在新政策背景下,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团队积极与金华当地海关及税务部门合作,寻找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启运港退税试单,通过打通政策落地前“最后一公里”,促使金华海铁联运首单陆路启运港退税业务顺利开展,助力属地企业大幅缩短退税周期,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讯员 杨天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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