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发布《旅游警务管理服务规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范》是安徽省首个旅游警务地方标准,既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充分结合了黄山市实际。
《规范》明确了旅游警务管理服务的基本职责:接受报警、求助、咨询、调处涉旅纠纷;组织辖区群防群治力量、志愿者参与安全防范、秩序维护和服务游客;侦办涉旅案件、开展涉旅综合执法等。在服务要求方面,做到规范执法执勤、遵守礼仪规范、服务热情周到;同时,坚持柔性执法,对游客和旅游从业者“轻微不罚”,对涉旅警情第一时间就近受理、快速处置。
此外,《规范》还丰富了旅游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维护、涉旅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矛盾纠纷调处、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保护、涉旅求助、咨询服务等职能内涵,并制定了明晰的考核标准,构建了权责统一、分工明确、高效流畅的勤务运行体系。
“自2016年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旅游警务支队成立以来,我们在旅游警务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实践,该《规范》吸收了其中一批经验成果。”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黄昌其说。(安徽日报记者 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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