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质效提升
日前,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3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重点案件查办有新突破,执法制度机制持续完善,执法队伍水平进步明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实现质效齐升。根据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显示,人均执法记录数由3.28条提升至4.66条,人员活跃率由77.8%提升至98.9%。
去年以来,甘肃省创新优化执法方式,出台《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尽职免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执法容错清单。印发相关文件,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制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检查要点》和《钢铁、火电、焦化、水泥等行业“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监督执法指南》,进一步明确了环境检测、自动监控数据、环评文件、环保竣工验收、机动车尾气检测、碳排放报告检测等领域造假违法行为,为基层执法提供了科学指南。
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严格实施抽查检查计划,累计开展现场检查9958家(次),部门联合检查138次,非现场检查811次,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628件,罚款5316.20万元。同时,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全省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271家,开展非现场检查1717次,指导帮扶1184次。落实柔性执法要求,依法实施从轻、减轻处罚案件51件,免予处罚案件67件。
省生态环境厅邀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专家,对甘肃省新投产的6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开展监督帮扶,帮助企业发现环境问题并逐一提出解决建议。统筹调用全省执法骨干,发挥专家团队支撑作用,先后对12个市州开展4轮次交叉监督帮扶,累计发现并交办违法违规问题500余个,指导企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推进整改,目前问题整改已超过九成。
为了强化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省生态环境厅将自然保护地纳入“双随机”监管对象库,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签订《甘青两省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组织召开两省跨区域联合执法联席会,深入祁连山两省交界区域开展巡查检查。
去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紧盯专项行动,在重点问题整治上下功夫。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2023年共查处相关违法犯罪案件32件,案件查办数量和办案效率较往年均有明显提升。同时,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查办相关案件29件。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5607个排污口全部完成溯源,完成率100%;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完成整治4686个,完成率83.57%,超额完成生态环境部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指导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对卫星遥感疑似图斑进行现场排查,共发现环境问题7个,正有序推进整改。(新甘肃·甘肃日报 记者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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