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浙江         共同富裕      |      数字浙江     |      直观中国      |      长三角      |       看浙里        
浙江开发区“三个一百”招商活动暨2024年浙江开发区新能源产业招商对接会在衢州举办
2024-04-03 11:29:2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魏炜责编:赵银平

  4月2日,由浙江省商务厅主办的浙江开发区“三个一百”招商活动暨2024年浙江开发区新能源产业招商对接会在衢州举办。浙江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琪琪、衢州市政府副市长田俊出席并致辞,中国工程院院士、能源储运科学家、浙江大学氢能研究院院长郑津洋受邀作主旨演讲。浙江省商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长三角开发区协同发展联盟代表、浙江各市商务局、国家级经开区和新能源产业相关省级开发区、金融投资机构及招商机构代表、新能源产业链企业代表,国家及浙江媒体机构代表约240人参会。

浙江开发区“三个一百”招商活动暨2024年浙江开发区新能源产业招商对接会在衢州举办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403101544

活动现场 供图 浙江省商务厅

  本次活动以“新能源 新动力 新未来”为主题,是浙江开发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是2024年浙江开发区“三个一百”招商活动再启动的新起点。活动聚焦新能源产业链建设,充分展现了浙江开发区建设现代化产业集群的成果,展示了浙江开发区招商引资主平台的责任担当。

  石琪琪在致辞中表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党中央对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能源产业是代表未来技术变革和能源发展方向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浙江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在产业规模、细分发展、新兴领域等方面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稳步提升。2023年,浙江新能源产业同比增长13.9%,对规上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达到10.7%。

  会议强调,开发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平台主阵地,应当在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更多力量。一要聚焦科技创新,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抢占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高地。二要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开发区招商路径,抢占新能源产业新增长点。三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投资和技术合作,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郑津洋院士就氢能产业现状进行了分析,对行业发展趋势做了预测和展望。

浙江开发区“三个一百”招商活动暨2024年浙江开发区新能源产业招商对接会在衢州举办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403101539

签约仪式现场 供图 浙江省商务厅

  现场举行了华泰巨化产业投资基金、嘉善国科能源基金、上海厚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等10支新能源产业基金共同发布仪式,为开发区引入金融活水,助力产业发展。同场举行了衢州智造新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及开化经济开发区的6个新能源项目签约仪式,项目包含锂电池生产、新能源回收、储能系统等领域,总投资额超130亿元。超百亿元项目为代表的重大项目签约,标志着浙江开发区加速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抢占新赛道,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贡献开发区力量。

  会上,杭州市商务局代表对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作了推介,诚邀各界朋友参展,共享机遇。来自衢州智造新城、嵊州经济开发区、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衢州分行的代表交流分享金融、数字贸易、园区建设等各领域新能源产业项目招商、融合发展等经验。

  会后,与会代表还参观调研了华友钴业、吉利三电等新能源产业相关龙头企业。

浙江开发区“三个一百”招商活动暨2024年浙江开发区新能源产业招商对接会在衢州举办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403101548

活动现场 供图 浙江省商务厅

  以本次招商对接会为起点,浙江省商务厅将持续推进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走深走实,深化开放合作,推动浙江开发区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释放新活力,塑造新优势。(文 裘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