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甘肃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数字技术服务甘肃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兰州举办
2024-04-16 16:08:0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奇英责编:尹红燕

  4月16日上午,数字技术服务甘肃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暨央企中煤地质总局煤航集团中煤数字科技(甘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航甘肃公司”)揭牌仪式在甘肃兰州成功举办。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徐小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达选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驰,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志红,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梁云升,省大数据中心副主任徐海滨,煤航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赖百炼,省能源局副局长杨晓华出席会议并为煤航甘肃公司揭牌。

数字技术服务甘肃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兰州举办

与会嘉宾为煤航甘肃公司揭牌

数字技术服务甘肃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兰州举办_fororder_DSC00073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徐小连致辞

  徐小连在致辞中表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坚持“地质立本、科技赋能”发展理念,致力于建设“地质勘探国家队、生态建设先行军、应急救援主力军”,深化央地合作,多年来积极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能源开发、生态建设、数字化转型、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次研讨会的举办和煤航甘肃公司成立是深化央地合作、助力甘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他希望煤航甘肃公司牢牢把握数字中国建设和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机遇,加强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发展,积极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充分发挥全产业链数据整合优势,在矿山全生命周期服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实景三维甘肃建设等领域,为甘肃能源资源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数字化发展贡献力量。

数字技术服务甘肃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兰州举办_fororder_DSC00085.JPG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驰致辞

  王驰在致辞时表示,甘肃矿产资源丰富,成矿条件良好,是矿产资源大省和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目前正深入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作为与甘肃省合作历史悠久、合作基础坚实、合作空间广阔。煤航甘肃公司的成立,是促进央地融合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助力甘肃云数据处理、智慧矿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工作。他希望以此为契机,双方携手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联手打造央地合作新典范。

  据了解,作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主力军”,煤航集团是地理信息产业的领军企业和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煤航集团先后参与了甘肃省200余个项目实施,业务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地理信息、生态环境以及智慧矿山、智慧城市、智慧北斗、智慧管道、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行业智慧化服务领域,深度参与了甘肃经济社会发展。

  研讨会交流环节,与会嘉宾以“筑牢时空底座,赋能自然资源,服务城市治理,助力数字经济”“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基础支撑能力,赋能高质量发展”“甘肃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建设及应用”“基于煤航数云的智慧生态立体感知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实践与思考”等主题分别作专题技术研讨发言,赋能甘肃测绘地理信息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局长赵玲房,甘肃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永超,中国电建集团电力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康建民,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协会理事长王有弢,兰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书记王鹏等参加。(文/图 王淑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