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记者从甘肃省民政厅获悉,日前,民政部、财政部评定甘肃省2023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为优秀等次。
2024年以来,甘肃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不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全省新纳入低保对象8.68万人(城市0.85万人、农村7.83万人),动态退出11.03万人(城市2.18万人、农村8.85万人)。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共有低保对象185.5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8.66万人,农村低保156.85万人(一类 13.03万人、二类79.89万人、三类54.68万人、四类9.25万人);共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0.45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0.63万人,农村特困人员9.82万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28.94万人。
甘肃省不断健全政策机制,推进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建设。省民政厅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转发10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准确划分低收入人口范围,指导各地全面推进低保边缘人口、刚性支出困难人口认定,细化实化专项救助政策。在4个试点县探索实施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实行综合性的社会救助申请表册及相关文书,明确相应的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政策,推进民政部门负责的4类低收入人口在认定程序、认定标准上科学规范、有效衔接,便于基层操作,推动基层减负。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不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民政部门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打通部门信息壁垒,与农业农村、人社、医保等10部门数据常态化共享,与数据量大的5部门开通数据专线对接,实时共享数据,互推救助信息,汇集救助资源,增强救助合力。
民政部门精准实施救助,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2024年,甘肃省下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16.55亿元(中央97.13亿元、省级19.42亿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加大低保等制度落实力度,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同时,甘肃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临时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精准认定对象,科学确定标准,截至2024年8月底,实施临时救助9.09万户25.91万人次,发放资金3.92亿元。(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李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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