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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检察院:“三个管理”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5-08-21 16:47:5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奇英责编:薛阳

  “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5年以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锚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以“三个管理”为重要抓手,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精细化”管理理念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引领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落实一体化检察履职 做优业务管理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以理念引领、政策引导、质效研判等,牵引检察业务整体向前。强化理念引领。坚持与时俱进转理念、强管理、创一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引导干警树立“好的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理念,抓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一体抓好“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增强科学管理意识,抓稳抓牢业务管理这一重要统领,实现宏观上方向更明确。紧盯重点环节。及时、全面、客观对办案数据进行梳理研判整合,通过分析不捕不诉、诉讼监督案件采纳等重点数据变化趋势,紧抓办案中存在的倾向性、突出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针对性研究对策措施,围绕高质效履职办案关注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定期研判会商。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业务决策机构的引领作用,通过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议,围绕落实各类专项活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具有本地办案特色、办案成效、问题情况等的分析研判,形成有价值、有分量、有影响的业务质效分析研判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整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落实实质化流程监控 做实案件管理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案件程序监管为核心,统筹处理好重点与一般、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通过全流程监督促进案件规范办理。2025年以来,共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3个,书面纠正案卡问题1次,口头纠正案卡问题62次。坚持专人监控和整体把控相结合。建立“部门日审核,案管月分析,检委会定期研判”工作机制,采取专人监控、部门检查、整体把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重点强化对员额制检察官的制约监督,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流程监控体系,防止案件带“病”流转。坚持线上监控与线下监控相结合。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充分利用智能手段,通过案件信息智能纠查系统,审核业务数据,制作业务数据核查表,做到“日审核、日反馈、日整改、日清零”,确保数据准确。坚持节点监控与整体监控相结合。将案件管辖、强制措施等内容作为案件受理审查重点,必要时邀请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核,确保受理案件符合规定。严格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对系统内所填录的案卡与文书进行核对,及时发现、纠正文书及案卡错误或瑕疵。

  落实精细化案件评查 做强质量管理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紧紧扭住质量管理这个“牛鼻子”,深入贯彻《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重点用好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系统,筑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生命线”。2025年以来,共评查案件68件,发现共性问题3个,发现个案问题4个,目前均已整改到位。构建评查体系。注重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针对侦查环节刑事案件证据收集不及时、不全面等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依托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推行捕前、诉前审查过滤,提升移送案件质量,做好“案前防范”。对已办理案件,采取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抽查核查、年度交叉互查的工作方式开展质量检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关键环节,组织检察官进行交叉核查,重点案件交由经验丰富的专人核查,确保核查质量。突出评查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定期分析式”评查,重点发现办案中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把握检察业务工作态势。对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找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或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为业务决策和指导提供精准的参考,助推整体办案质效提升。深化评查整改。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业务部门整改,通过组织召开案件评查讨论会等方式,动员每一名检察官都参与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来,通过评查他人的案件带动反视自办案件,发现办案中频发易错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促使检察官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守牢案件质量底线。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 提升工作品质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注重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引导检察官真正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健全保障机制。深入贯彻《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职权清单》等“四个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司法办案权责,构建权责明晰、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进“管案”与“管人”的有效衔接,将办案质效作为检察人员考核评价、入额退额、晋职晋级的依据,激发检察官自我管理的内生动力,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强化结果运用。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建立“评查—反馈—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将整改情况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案管部门定期梳理总结问题,通过召开讲评会等方式,向全体办案人员讲评办案中频发易错问题及注意事项,提示检察官举一反三,并不断建立健全长效质量管理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落实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职能双向协作配合机制,对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置,实现从“案”到“人”的监督衔接,推动形成惩戒完整链条。(文 张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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