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甘肃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法院:以做实“三大管理”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2025-10-29 17:28:2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奇英责编:薛阳

  2025年以来,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法院以“提质增效”为重点,以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三大管理”为抓手,创新思路理念,以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法院管理促推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8月底,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中涉及基层法院的15项指标全部进入合理区间,其中13项指标进入优异区间。

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法院:以做实“三大管理”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_fororder_图片1

民乐县人民法院召开工作推进会 供图 民乐县人民法院

  深耕审判管理

  民乐县人民法院构建“大审管”格局,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业务庭长具体抓、法官主动担责、审管办全方位监督的“五位一体”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周调度、季分析、年评比”机制,推动比学赶超、争先进位、提质增效;加强指挥调度,合理确定审判团队、法官个人办案任务,实行“月初测算指标+月中预警调度+月末分析研判”,对全院审判管理做到动态提醒、随时调整、整体管控、个案定制。

  民乐县人民法院坚持全面会商与专项会商相结合,既从面上发现审判质效突出问题,又从点上对弱势指标、异常数据进行精准把控,定期复盘总结,推动问题解决。破解审管难题,全面落实诉讼服务中心入驻综治中心工作,创新运用“四级七天调解法”,靠前做实先行调解,2025年以来,委托先行调解案件889件,调解成功777件,调解成功率87.40%。

  民乐县人民法院建立“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判后答疑+执前督促+执前调解+后果警示”工作模式,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诉前调解申请执行率分别下降48.28、9.05个百分点;做实专项行动,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审限管理突出问题”“法润田园、护航民生”“金秋利剑·亮剑清赖”等行动,着力化解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存量以及审限过长、“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截至9月底,共审执结案件5664件,审限内结案率99.46%;平均结案时间从去年的62.18天缩短至今年的38天;执行到位率77.26%,同比上升21.16%;首执案件终本率1.37%,同比下降19.4%;清理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11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1件。

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法院:以做实“三大管理”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_fororder_图片2

通报审判执行质效 供图 民乐县人民法院

  优化政务管理

  民乐县人民法院全方位打造“五型”综合办公室,为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树立并践行集统筹、管理、督促、保障于一体的“大服务观”,一体抓实文秘宣传、行装财务、信息网络、保密档案、车队管理、司法警务、后勤保障等综合工作,简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服务保障效率,2025年以来,办文办会数量同比下降20%以上,实现了会议“瘦身”减量、文件“提质”精简。严格媒体平台管理,精选发布宣传信息157条,保障车辆安全运行18万公里。

  民乐县人民法院强化规则之治、系统施治,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覆盖政务、财务、警务等制度35项,以高质量司法政务服务助推法院工作正规化、专业化、现代化。积极抢抓“一张网”建设的有利契机,更新信息设备、解决问题工单、加强使用培训,实现业务工作全流程“一网通办”,有效保障政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提质升级。

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法院:以做实“三大管理”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_fororder_图片3

重温入党誓词 供图 民乐县人民法院

  严抓队伍管理

  2020年以来,民乐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久居全市第二位,针对“案多人少”“案多人弱”问题,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及时研究制定“人才育院”6项具体举措,岗位职责清晰、履职程序规范、推进措施具体、制度机制完善的工作体系更趋完备。

  民乐县人民法院加强素能培养,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司法能力提升年”行动,坚持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两手抓,共举办业务培训班3期,分类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岗位练兵4场次,先后选派25名干警参加各类业务专训;进一步加强法答网、案例库等平台资源运用以及典型案例培树,促推审判能力提升,1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加强人才选育管用,建立健全交流轮岗、导师帮带机制,积极打造“青年夜校”,及时选派青年干警随案跟练,推进年轻干警在一线磨炼成长,切实为法院事业长远发展厚实人才储备。(文 朱建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