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大地,五年砥砺见华章。“十四五”以来,甘肃锚定“一核三带”“四强”行动,经济总量跃上新台阶,寒旱农业、新兴工业蓬勃生长。祁连山绿意更浓,黄河水碧波长流,交通网四通八达,民生福祉持续升温。我们立足陇原非凡变迁,细数发展故事,见证这片土地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的坚实足迹。
【我们的“十四五”】聚焦五年来的奋斗足迹和行业成就,生动讲述我省各地阔步前行的发展故事。今日推出《【我们的“十四五”】一颗苹果的致富密码》。
五年时间,可以做什么?是幼苗长成大树,是梦想照进现实,更是一方水土孕育出富民强县的希望。在甘肃静宁这片黄土地上,答案藏在每一颗红彤彤的苹果里。“十四五”以来,静宁县牢牢把握“甘味”出陇的政策东风,将苹果产业作为县域经济的“拳头产品”和乡村振兴的“核心引擎”,以五年为期,精耕细作、久久为功,让这颗承载着群众期盼的“致富果”,结出了产业兴旺、农民富足、县域繁荣的累累硕果。

政策为基:架起产业发展“黄金桥”
产业振兴,政策先行。“十四五”期间,静宁县精准锚定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全面落实《平凉市“十四五”果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构建起“政策引导、科技支撑、服务保障”三位一体的发展框架。从良种苗木培育到标准化基地建设,从防灾减灾体系构建到全产业链提升,33.53亿元专项投资精准落地,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为让政策红利直达田间地头,静宁县推行苹果产业链链长制,成立现代果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县有专家团、乡有技术员、村有示范户”的技术服务体系,每万亩果园配备1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组织培训果农数次。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归雁工程”感召在外人才返乡创业,完善金融扶持、用地保障等配套政策,让企业家敢投、果农敢干。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支持、实打实的举措,为苹果产业发展筑牢了“压舱石”,让“甘味”出陇的道路越走越宽。
田垄生金:筑牢富民增收“硬支撑”
静宁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独特的气候和土壤条件造就了“苹果最佳适生区”的先天优势。“十四五”以来,静宁县将这份自然禀赋转化为发展优势,以标准化种植为抓手,推动苹果品质与产量双提升。

“近五年来,加入合作社的农户逐年增多,种植面积也达到了现在的100余亩,收入大大增加。今年,亩均产量达到4000斤左右,总产量能达到30余万斤,收入非常可观。”孙富强说。
双岘镇果农孙富强的故事,是静宁果农致富的生动缩影。2015年,他种下20亩苹果树,靠着科学管理获得可观收益;“十四五”期间,他牵头成立合作社,吸引越来越多农户加入,种植规模扩展至 100 余亩。如今,合作社的苹果亩均产量达4000斤,总产量突破30万斤,让农户们的腰包越来越鼓。在静宁,这样的案例随处可见:“海棠树授粉”技术让苹果坐果率提升15%,“矮砧密植”模式让老果园焕发新生,“果沼畜”循环农业培育出糖度稳定在18度的优质果实。
截至目前,全县果园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农民人均果品收入超1.2万元,群众增收80%以上来自苹果产业。从单打独斗到抱团发展,从凭经验种植到靠科技致富,静宁果农在田垄间耕耘出“甜蜜事业”,让黄土坡变成了“金果园”。
链上增值:激活产业升级“新动能”
如果说种植端是产业根基,那么加工和营销就是产业腾飞的翅膀。“十四五”以来,静宁县聚焦全产业链提升,鼓励企业延伸链条、创新产品。

“创业何必去远方,家乡就是好地方,在静宁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静宁工业园区为我们提供了现代化的中央工厂。接下来我们会研究苹果酵素以及苹果汽水等系列产品,助推静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王星满怀信心地说。

2019年响应“归雁工程”返乡的王星,用五年时间完成了从乡村工厂到中央工厂的跨越。他创立的“甘小星”品牌,将静宁苹果加工成果干、果汁、果醋等多元产品,年加工苹果4000吨,年产值突破5000万元。在静宁,像这样的深加工企业已有5家,通过- 40℃低温冷冻、全自动智能分选等先进技术,让中小果、残次果变废为宝,产品附加值提升3倍以上。

营销端同样亮点纷呈:13个专业市场、500多个集散地星罗棋布,直销店和农超专柜覆盖全国,41家出口企业将苹果销往俄罗斯、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额破 2 亿美元。如今的静宁苹果,不仅拥有181亿元的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更斩获9张国家级名片、21项国家大奖,地头收购价连续20年领跑全国。从鲜果直销到精深加工,从线下批发到全球远销,静宁苹果的产业链不断延伸,价值链持续攀升。
五年耕耘,硕果盈枝。静宁用一颗苹果作答,书写了乡村振兴的精彩篇章。政策护航、田垄发力、链上增值,三者同频共振,让这颗“致富果”不仅香飘全国,更成为县域经济的“发动机”。站在新的发展起点,静宁苹果将继续以产业为笔、以创新为墨,在黄土高原上绘就更加绚丽的乡村振兴新图景。(静宁县融媒体中心 吕苗)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