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港活海 产业兴海 科技向海浙江在海洋经济领域出台首部综合性法规
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这是浙江在海洋经济领域出台的首部综合性法规,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战略引领和法治保障。《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共设九章六十条,构建起涵盖“规划统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强港建设—开放合作—绿色发展—保障监督”的全链条海洋经济促进体系。
去年1月,浙江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海洋经济发展厅,旨在聚合优势资源,更好发挥统筹作用。《条例》专设“规划统筹”一章,要求省市两级政府建立健全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重大问题,明确海洋经济主管部门在制定专项规划、建立激励评价制度等方面的职责,更好形成部门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中专设“强港建设”一章,这在全国各省级海洋经济法规中尚属首例,体现了浙江特色。根据《条例》,浙江把打造世界一流强港作为海洋强省建设的核心引擎,将建立健全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体,以浙东南沿海港口和浙北环杭州湾港口为两翼,联动发展义乌陆港和内河港口的港口布局。
“硬建设”上,推动港口岸线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因地制宜建设海铁联运、海江联运等综合枢纽;“软连通”上,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航运服务产业体系,支持港口智慧化、绿色化转型。“浙江积极推进港口、产业、城市联动发展,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就是要把港口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胜势。”该负责人表示。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产业与科技的融合创新。除海洋船舶、海洋渔业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外,浙江还支持海洋清洁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海洋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同时,加快培育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建立专业化的概念验证、中试、转移、孵化平台,促进海洋化工、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保护。《条例》坚持绿色发展,对海岸线保护、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海洋生态修复等作出规范。《条例》特别明确,在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开展工程建设的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影响的专题论证报告,并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提出探索建立海洋渔业资源保护补偿机制。(记者 胡静漪 蒋欣如 通讯员 蒋永铭)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