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原创   |   文旅   |   视界   |   直观中国   |   城市远洋   |   热点专题   |   老外在湖南   
衡阳市非遗鸡萝卜走俏海内外
2026-01-08 17:44:3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媛责编:尹红燕

  在金甲岭种植的鸡萝卜  供图 珠晖区融媒体中心

工人们正在晾晒鸡萝卜条 供图 珠晖区融媒体中心

工人们正在手工拌制鸡萝卜 供图 珠晖区融媒体中心

  酱菜是很多家庭餐桌上常见的风味小食。在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金甲岭,一种名为“鸡萝卜”的酱菜制作技艺,已入选衡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月6日,位于金甲岭的衡阳金甲猴哥食品有限公司里,工人们正在有序地进行制作鸡萝卜的步骤,清洗、切条、晾晒、腌制、拌料等工序,一派忙碌的加工场景。“掌门人”刘佳正在查看品质,每天巡查鸡萝卜质量已成为她的习惯。

  从只生产一种产品的家庭小作坊,到产品种类多样、规格各异的复合型酱菜食品企业;从仅在衡阳本地门店销售,到形成“线上+线下”的全国销售模式……过去的十年间,刘佳让这道地方小菜闯出了大市场。

  刘佳是土生土长的珠晖人,以前进过工厂,开过服装店。2017年,因父母希望她能传承家族鸡萝卜制作手艺,在外打拼多年的刘佳返乡创业,创办了衡阳金甲猴哥食品有限公司,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金甲猴哥”。自此,开启了她与“鸡萝卜”的创业故事。

  谋定而动,心系公司未来的刘佳在创业之初便想到了“基地+农户+合作社”经营模式。她与农民签订萝卜种植收购合同,并签订保底价格,保障农民的收益。刘佳明白,要想在食品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站稳脚跟,品质是关键。刘佳坚持选用最好的金甲岭种植的白萝卜,从源头上保证产品高品质的同时,采用手工传统工艺制作。

  刘佳认为,手工传统工艺制作的鸡萝卜成本虽高,但味道鲜美,更受消费者欢迎。她每天一大早就开始忙碌,坚持传统古法腌制并严格把控每一道工序,在原料选取、腌渍时控、配料配比等环节力求精准、精确,既保留传统工艺口味的精髓,又进行了口感、色泽的改进,让鸡萝卜酱菜加工更加科学、规范。

  珠晖区金甲岭种植萝卜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该片区黄土松疏,细腻,泥脚深,不含泥砂和杂质,适合白萝卜的生长。种植的白萝卜皮薄无渣,水分充足,口感清甜,经好水好油浸润的鸡萝卜咸香脆辣,令人胃口大开,颇受市民追捧。

  近年来,“金甲岭鸡萝卜”声名鹊起,曾荣获中国·湖南第五届(国际)农博会银奖和最畅销产品奖、北京优质农产品博览会金奖、第二十五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金奖等,2023年还被评为“最受消费者喜爱的湖南旅游名小吃”。

  刘佳不断推动产品改良、产线升级、管理提升,严格把守原料与食品质量安全关,保证了鸡萝卜的口感和品质。“金甲猴哥”牌鸡萝卜频频亮相国内各类农业博览会、美食展销会,吸引了一大批新客源。

  拥有多年个体经营经验的刘佳知道,做好产品,口碑是关键。于是,她借助积累的销售资源,通过电商和本地零售店拓展销路,建立良好口碑。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多顾客乐当“推介官”。

  2025年12月,刘佳接到一笔2万元鸡萝卜的海外订单。原来,国内的一家湘菜馆扩张到了马来西亚,湘菜馆的老板品尝过她家的鸡萝卜,于是就把这款美食,也带到了马来西亚,深受国际消费者喜爱,“金甲岭萝卜”这一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已然成为海外民众餐桌上的“中国味”。

  目前,该公司带动了周边村民种植蔬菜的积极性,同时也为周边20余人提供工作岗位,让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月平均工资达3000元左右。

  据了解,金甲岭萝卜在衡阳市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成为知晓率最高、受益面最广的农业主导产业。近年来,珠晖区大力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进“白玉青”马耳早”等萝卜新品种,打造“金甲吉”“缘辣乔”“金甲猴哥”等品牌,促使金甲岭萝卜迈入高端化发展之路。

  目前,全区萝卜种植面积达2.2万亩,产量达4.51万吨。2025年,全区萝卜全产业链产值达3.8亿元,带动农户1.2万余人,年均增收5000元以上。

  “金甲猴哥”也正在积极开发黄瓜皮、剁椒、豆角、刀豆等多款酱腌菜。“要将衡阳人最常见的中国味推向全世界”,刘佳十分看好酱腌菜行业的前景。“让大家都知道‘金甲岭萝卜’这一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文 唐兰荣)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