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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隐秘角落” 拧牢二次供水“安全阀”
2026-06-24 09:27:01来源:安徽日报编辑:闫宁钰责编:赵滢溪

  二次供水设施是高层建筑的“水脉中枢”。水箱内部的环境卫生、密封性能、水循环效率及生物膜滋生等隐患,绝非终端水龙头抽检所能覆盖。

  针对部分供水单位提出的“住户末端水质检测合格,二次供水水箱还有必要定期清洗、消毒、检测吗”这一疑问,歙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监管缺位、运维失范等现实隐患,以精准监督为抓手、科学说理为支撑、预防优先为导向,在办案实践中给出了清晰而有力的回应:住户家中水龙头出水“一时达标”,不等于设施运行“全程安全”;末端水质合格,更不代表管理责任履行到位。

  深入调查,隐患“浮出水面”

  去年12月,在黄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歙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辖区内部分小区、企事业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未依法办理卫生许可证。为摸清实情,办案组随即展开了实地核查。

  调查覆盖城区9家小区和单位,走访问询了3家设备供应商,实地查看了2处高位水箱。结果查实,主要存在部分设施无证运行、未定期清洗消毒、常态化水质检测缺失、操作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更有一些新建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虽暂未投用,却长期游离于卫生监管体系之外,形成监管盲区。

  这些发现令办案组深感忧虑。毕竟,《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已有明确要求: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等。

  为何这些规定迟迟未被重视?办案组在与供水单位、基层干部的多次沟通中,逐渐找到症结。

  调查中,部分供水单位以“末端水质检测合格”为由,拒绝履行水箱清洗消杀义务,用“经验常识”替代“法律规定”。歙县某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坦言:“如果落实定期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新增的费用谁来出?业主们会同意吗?”在检察机关介入前,该小区仍在等待设备厂商提供服务,并未意识到:一旦设备超过质保期,物业作为管理单位须承担清洗、消毒、检测的法定义务,相关费用由享受二次供水服务的全体业主共同分摊。

  为破除认识误区,办案组结合设备原理、行业规范及专家意见,最终厘清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清洗消杀的科学逻辑:二次供水水箱如同家用热水壶,末端水质因水体的流动性或许能瞬时达标,但水箱内长期积存的水垢、生物膜等并未消除,日积月累必然造成隐性污染,持续威胁群众饮水安全。

  靶向施策,整改“落地有声”

  调查同时发现,相关管理部门之间未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尽管程序漏洞暴露无遗,但是否已造成实质损害,尚需进一步查证。

  “水质到底有没有问题?群众最关心的是这个!”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伟平向办案组强调,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不能只停留在“表面”,必须以居民心为心,以居民关切为办案切口。

  为固定水质的安全风险证据,办案组对老旧二次供水设施开展了水质快检,结果显示城区部分二次供水水箱内水质指标存在轻微隐患。结合上述问题,歙县人民检察院向卫健、住建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二次供水卫生安全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期间,两部门紧盯城区涉及二次供水设施的小区、企事业单位,督促其及时合规办理卫生许可证,有序开展水质检测和清洗消毒工作;对尚未启用的小区,督促其提交启用承诺书,将二次供水设施纳入日常监管,确保所有隐患点实现闭环整改。

  在此基础上,歙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县住建局与县卫健委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监管机制,对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实行监管关口前移、全程监管。同时,组织小区物业、供水企业、设备厂商开展二次供水管护专题培训,搭建常态化线上沟通平台,让长治长效的机制真正落地。

  今年3月,为检验整改成效,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卫健、住建等部门开展城区二次供水“回头看”,逐项核验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测报告、人员管理台账及卫生许可证件,确保整改真实见效。

  在“回头看”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就此前反映的“费用上涨”问题展开调研。经咨询设备厂商和供水单位,初步估算各小区或单位二次供水设备每年合规检测、清洗消毒的开支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分摊到每个住户,每年基本不超过10元。虽然是否直接纳入“物业费”统一收取,各小区做法不一,但从走访情况看,受访住户对此费用多持认可态度,认为每年负担轻微,对水质改善却有实实在在的意义。

  城乡覆盖,监管“不留短板”

  城区供水隐患实现闭环整改,农村饮水安全短板如何补齐?

  今年2月,城区整改接近尾声时,歙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农村二次供水同样存在类似隐患。但该由谁来承担日常管护主体责任,办案组一度犯难。与城区供水不同,农村二次供水来源多样,管理模式差异较大;设施多为公益性项目,缺乏持续的专项资金支持运维。

  办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全县12处重点农村供水设施的产权归属属地乡镇政府,日常管护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虽然卫生许可证原则上应由产权单位办理,但因乡镇既无运维收费机制,也无专项经费,无力承担办证及年度运维费用,导致农村二次供水长期处于无证监管、主体责任缺位状态。

  今年2月28日,歙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多部门座谈会,把问题摆上桌面,把对策落在实处。最终明确:由县水利局协调,歙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统一承担12处农村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许可办理及日常管护职责;县水利局出台《关于做好全县农村供水二次供水水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管理要求。

  目前,全部12处设施已完成办证,清洗、消毒和检测工作正有序推进,农村二次供水的监管短板逐步补齐。除此之外,县水利局还督促其他二次供水设施的相关责任单位主动向县卫健委咨询、申办卫生许可证。未来,该局还将协同县卫健委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日常监督与指导,切实保障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记者手记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二次供水安全看似细微琐碎,却关乎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是实实在在的“大民生”。唯有坚持常态化清洗、制度化消毒、周期化检测,才能从源头掐断污染路径,守住从“源头到水龙头”的每一道安全防线。

  歙县人民检察院摒弃机械办案思维,不以隐患微小而忽视,不以机制复杂而回避,始终将公益诉讼预防功能贯穿全过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二次供水堵点,从城区到农村、从排查到建制,拧紧“水脉中枢”安全阀。这份坚守,源自“民生无小事”的认知,更体现为对“从源头到龙头”全链条的守护。不弃微末、不留盲区的韧劲,让公益诉讼既成为法治利剑,更化作润泽万家的暖流,让每一滴水承载稳稳的安全与安心。(文 袁中锋 王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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