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安徽             长三角一体化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安徽黄山:肯下笨功夫,才有真功夫
2026-06-30 10:50:17来源:安徽日报编辑:王悦阳责编:赵滢溪

  近日,安徽省地方标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提供方通用要求》通过专家评审。

  这是全国首个针对热线服务提供方的省级地方标准,牵头起草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消息一出,不免有人追问:为什么是黄山市?

  答案不在文件堆里,而在电话线那头。

  听,是笨功,更是真功。

  “暖民心、接热线”。截至目前,黄山市各级领导累计参加接听活动1759场,接听来电12292件。数字的背后,是“一把手”们坐进话务席、把耳朵贴近百姓的自觉。

  但真正让黄山市“出圈”的,是2023年7月诞生的“市长碰头会听录音”制度。周日市长碰头会,不念报告、不读简报,直接播放热线原声——投诉高发、市民关切的共性问题,原汁原味播放出来。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场认领、限期整改。

  这一招,看似“土”,实则“硬”。它一举打破了“信息传递脱节、责任传导衰减”的治理堵点。

  据统计,市长碰头会共听取录音68条,调度31类事项,投诉量环比平均下降23.24%。

  数字背后,是一条朴素而有力的逻辑:让决策者“红红脸、出出汗”,比看书面报告更管用。

  民生不是抽象概念——它是广场舞的噪声、是瓶装液化气的价格、是保险理赔迟迟不到账的焦灼……

  听得见这些声音,治理才算有了“源头”。

  快,是态度,更是能力。

  黄山市是旅游城市,游客停留时间短,涉旅诉求时效性强,处置滞后极易引发负面舆情。

  2024年10月,黄山市推出节假日涉旅诉求日清日结“1124”机制——1小时内签办、1小时内联系、24小时内办结。

  2026年节假日期间,3378件涉旅工单全部按期办结,平均办理时长仅13.81小时,最快18分钟。

  18分钟是什么概念?游客刚挂电话,或许还没走出景区大门,问题已经解决了。

  这种速度,靠的不是口号,而是一套环环相扣的闭环运行体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色督办”机制:黄色限期整改,橙色联合督办,红色由市领导牵头办,分层分类、靶向施治。

  对于确属办无可办的工单,则由公职律师、“两代表一委员”等组成评审组进行集中评议,通过则退出办理流程,驳回则提级督办。

  这不是“推责任”,是“立规矩”。95件评审工单,88件通过、7件驳回——既不让合理诉求石沉大海,也不让非理性诉求消耗公共资源。

  治理的“法理情”,在这一次次评审中有了具象表达。

  立,是成果,更是标准。

  黄山市的可贵之处,不止于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更在于把经验变成制度,把制度上升为标准。

  “市长碰头会听录音”让“解决一个问题”升级为“办成一类事情”;“1124”机制让临时应对固化为常态规范;“三色督办”让个案处置演变为系统治理……

  在一项项创新机制中,黄山市从“先行者”进阶为“规则制定者”。牵头起草省级标准,不过是水到渠成。

  10年,87项奖项,其中全国性荣誉16项,在长三角地区12345热线工作座谈会上获推介……这些都只是注脚。

  真正的内核,是黄山市把“12345”这五个数字,从一串电话号码,锻造成一把丈量民生的标尺。

  说到底,标准从来不是办公室里写出来的——是电话线那头“听”出来的,是工单流转中“办”出来的,是群众满意后“攒”出来的。

  黄山市能牵头,不是因为写得漂亮,而是因为做得踏实。

  这,才是从“民声”到“民生”最硬的底牌。(文 袁中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