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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物价局:天路该收费 门票不该叫“环境资源维护费”

2016-05-10 16:30:2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赵春晓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黎萌 易成晨):河北草原天路开始收费,事件的焦点之一是张北县是否有权定价?不是只有河北省物价局才有权定价么?县里当初是如何考虑的?是必须经过省里还是已经经过了省里?或者是以某种方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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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草原天路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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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草原天路售票处

  国际在线记者9日下午赶往张北。在实地查看了天路西段之后,10日上午,张北县物价局局长王葆在他的办公室接受了本网的独家采访。对于草原天路越权定价的质疑,他首先表示“我们是依法行政。”

  王葆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5年7月河北省物价局印发的《河北省定价目录》。在第10项定价项目“文化旅游”下细分的“景区”定价内容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省管以外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定价部门为:“授权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括权县(市)人民政府。”

  在王葆出示的另一份《河北省物价局授权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目录》里,第9项“文化旅游”下细分的“景区”定价内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省管以外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后,定价部门也显示,扩权县有权定价。

  “张北是扩权县,我们是根据这一条来做的。”王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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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张北县物价局局长王葆向国际在线记者展示定价依据文件

  媒体对张北县物价局“越权定价”质疑的主要依据是2014年出台的《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第35条。第35条写到:“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王葆说,“但是省政府定价的公布目录里面没有这个(风景名胜区)科目”“只有‘景区’这个科目类似,所以我们只能参照景区这个科目来进行。”他说,此前张家口市政府已经批复了天路为市级风景名胜区。

  “同时这件事我们咨询过省物价局,主管领导说,‘风景名胜区就是景区’。所以我们就这样过渡过来了。”

  于是,作为扩权县的张北县物价局,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的文件,最终批复了草原天路的门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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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草原天路门票上写着“环境资源维护费”

  对于天路景区开始收费后媒体及公众的质疑与诸多批评,王葆表示,“我现在也没有改变看法,我觉得于法于理于情(实际情况)都应该收费,以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王葆说。

  但是记者在购票后看到,现在的天路草原景区门票不叫门票,而叫“环境资源维护费”,这又是为什么?王葆局长说,“这个我们就不清楚了,我们批复的是门票,他们这样操作我觉得不合适。”

  是不是景区有意避开叫门票?对于记者的这个问题,王葆说,“不知道他们是出于什么考虑,我们批复的就是叫门票。估计是刚开始收费可能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不合适的我们再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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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草原天路东线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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