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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要留给单位及个人

2016-05-18 11:10:3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张斯路

  国际在线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秘书长徐建培介绍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们都知道,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很重要的是要完善政策环境,破除体制和机制的障碍,请问科技部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谢谢。

  王志刚:

  过去高校、科研机构主要任务是如何产生成果。根据原来的规定,这些成果产生之后归单位所有,在使用、处置以及有收益的时候主要还是由单位所有。我们知道科技成果的产生、科技成果的转化,真正发挥作用还是在人,在科技的团队,如何激励他们,在政策上这次做了一些新的规定。包括如何在处置权、收益权方面赋予单位更多的自主权。过去成果转化的收益是要上交财政的,这次留给单位,单位在收益中间,如果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成果的收益来进行,比如一个大学,学校的团队主要研究人员有一个分配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这次也讲净收益的50%或者股权的50%归团队所有。在这个团队中间又担心团队中间再搞平均,在团队里主要的研发人员和转化人员应该拿这其中的50%,这些都做了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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