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盲井案”一审:4人伪造矿难敲诈获死刑

2015-12-02 14:00:44|来源:新华网|编辑:邓晨曦

  为牟钱财,先后在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阳泉市郊区等地矿井下杀人后伪造矿难,敲诈矿主,索要赔偿。近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吴友新、陈小新、刘全友、刘祥刚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陈庆东、陈玉斌、吴丰霞、熊自金4人无期徒刑至7年不等的徒刑,对犯罪非法所得全部追缴,并处吴友新罚金8万元,熊自金罚金12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家属共计78.6万余元。

  该案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9年到2011年的3年多时间里,吴友新、陈小新、刘全友、刘祥刚等多名被告人为一己私利,经过事前反复密谋策划,先后在临汾市汾西县僧念镇李某私开小煤窑,汾西县对竹镇前坡村刘某、李某私开小煤窑,阳泉市郊区义井镇王家峪村杨某私开小煤窑事前采点,以引诱、欺骗等手段,在受害人在煤矿井下干活之际,采取突然袭击,作案人提前隐匿突袭等手段,乘受害人不备,用铁锤、撬棍向受害人头部猛砸,先后将杨某、曾某、裴某击打致死后,对受害人进行掩埋,伪造成矿难垮塌现场。之后再自导自演,通过被告人吴友新的妻子吴丰霞、其妹吴友芳、王萍(另案处理)以及在太原某KTV娱乐城歌厅上班的小姐,冒充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共计敲诈各矿主89万余元,多名被告人进行分赃。

  2006年8月,被告人熊自金在陕西省安康市火车站偶遇一智障青年,随即将其带到煤矿干活,并取名“熊自能”,对外称其弟。2007年2月,该智障青年在井下水坑溺水遇难。被告人熊自金以死者家属的身份,在被告人吴友新等多人配合下,向矿主索要赔偿,骗得人民币16.5万元,后将死者运往80公里外的山西霍州殡仪馆火化,被告人随后将非法所得进行分赃。

  对上述案件,庭审经过示证、举证、质证,播放侦查、起诉阶段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佐证,充分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出示了可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言,确认证据来源真实合法有效。

  经法院审理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被告人吴友新在与他人共同犯罪中,不仅组织指挥他人实施犯罪,而且还亲自实施故意杀人,是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且1人犯有二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陈小新、刘全友、刘祥刚,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主动,对被害人的死亡,均负主要责任,应予严惩。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友新等人为图一己私利,故意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吴友新、熊自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故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判决下达后,多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山西“盲井案”一审:4人伪造矿难敲诈获死刑

  【延伸阅读:河北邯郸“盲井案”:21人杀矿友伪造矿难骗赔 5人获死刑 】

  新华网石家庄2014年8月7日电(记者 张涛、宋强)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他人骗至矿点干活,趁机在井下杀害,然后伪造矿难假象,冒用死者家属身份与矿主谈判私了,诈骗钱财……21名来自四川、云南等地的务工人员,在河北邯郸西部矿山组成一个团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杀害4人,诈钱180万元。

  7日上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5名主要成员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6名成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令人发指的罪恶计划

  河北邯郸,矿山富集地区,聚集着大量的矿工。

  来自四川省通江县的张伟兰(女)等人多年在河北邯郸西部矿山做工,对矿业的生产、管理及运行规则等情况较为熟悉,是当地有名的四川籍工头。法院审理查明,她们为了来钱快,组织亲属及老乡,精心策划、分工,重点寻找老家无钱娶妻、心智不高的男青年,通过利诱、色诱等方式骗至邯郸西部矿山一起打工,从招黑工、冒名顶替、矿井踩点,到杀害、索赔,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2011年7月份,四川省宁南县联合村姜发品经人介绍,到河北省武安市云驾岭村找张伟兰联系打工矿点。张伟兰与四川籍矿工闫仕勇、秦秀琼夫妇商量将姜发品杀害于矿井下,尔后谎报事故,后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骗取死亡赔偿金。随后,张伟兰还指使老乡王朝松联系作案矿点。

  同年10月25日,张伟兰等人安排姜发品以“闫仕勇”的身份到武安市胜利铁矿打工。次日上午,早已与张伟兰预谋好的赵俊等人将其杀死。谎报是塌方事故所致,后向矿方骗取赔偿金人民币61.3万元。

  据了解,这个分工明确的杀人诈钱团伙很多是亲戚关系。在杀害了姜发品后,这个团伙如法炮制,又制造了3起杀人案。

  钻了小矿山对身份管理上的漏洞

  改变作案目标的身份,以便为随后顺理成章以家属名义索赔奠定基础,这项工作主要由团伙中的头目张伟兰来实施。这是“杀人骗赔”中十分重要的一环。矿工被杀害后,这伙人以死者家属名义骗赔成功。

  当地警方事后调查发现,犯罪团伙对矿井的选择也有讲究。因为规范的大矿对员工身份的审核通常很严,不容易蒙混过关,她们一般选择管理比较松散的小矿山作为作案地点,这里总体上操作不规范,对矿工身份管理上存在漏洞,一般入职只留个身份证复印件,出事后通常想花钱消灾。

  当然,并非所有的小矿山都管理疏松。受害人李子华被杀后,张伟兰等人以死者亲属名义向矿方提出索赔金额100万元。矿方发现事有蹊跷,最终选择报警。

  涉县公安局介入后发现,“死者家属”的表现有些异常:既不关心死者的死因,也没有失去至亲的悲伤与无助感。另外,索赔金额让步很大,民警到访后,金额从100万元降到20万元,表现出只想草率了事,迫切想拿钱走人的情绪。警方随后深入调查发现,死者明显可见钝器打击伤,很快识破了惊人骗局。

  21名成员均受严惩

  “组团式”杀人的21名成员均受到应有的刑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张伟兰等5人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闫登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华涛等3人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朝松等人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3年、11年和10年,并剥夺政治权利;王正富犯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张国全等6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延伸阅读:云南昭通4名男子在山西谋杀5名矿工伪装矿难骗赔200多万】

  电影《盲井》讲述了两个生活在矿区的闲人靠害人赚钱的故事,他们先是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然后将打工者害死在矿井,并制造事故假象,再冒充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这可不只是电影里的事情,8月6日,沧源警方就抓获了这样一名嫌疑人,本报对此也做了报道。

  然而,几乎同一时间,德宏警方也抓获4名类似嫌疑人。4人中,1人为公安部通缉A级逃犯,1人为B级。

  案情回顾

  2012年7月,30岁的盐津人郭某鸿,在山西吕梁的一个煤矿井下,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伪造矿难现场,随后又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诈骗40多万元后逃匿。

  同年12月,32岁的盐津人艾某银,在山西文水县的一个煤矿井下,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伪造矿难现场,随后又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诈骗70多万元后逃匿。

  同年12月29日,30岁的盐津人汪某文(又名“小王三”),在山西交城的一个煤矿井下,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伪造矿难现场,随后又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诈骗70多万元后逃匿。

  2013年3月20日,28岁的盐津人张某华,在山西左权县的一个煤矿井下,伙同另外8人将一名工人杀害,伪造矿难现场,随后又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诈骗70多万元后逃匿。

  分别作案后,今年1月2日,4人又合伙在内蒙古一煤矿将一名工人杀害后逃匿,后被网上追逃。

  8月6日,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通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02”专案涉嫌故意杀人、伪造矿难诈骗的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某华(公安部B级逃犯)、艾某银、郭某鸿在德宏州陇川县活动。

  8月7日下午3点多,在陇川县章凤镇文体小区68号一出租房内,抓捕组将在逃犯罪嫌疑人艾某银抓获。通过讯问,抓捕组获取重大线索,发现另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汪某文(公安部A级逃犯)也藏匿于陇川县。8月8日下午4点多,在陇川县章凤镇弄门村一出租房内,民警将其成功抓获。

  当晚9点多,根据抓捕组向缅甸通报和协作要求,犯罪嫌疑人郭某鸿在缅境内八莫县石洞乡麦棒煤矿被缅甸警方抓获。8月9日下午7点多,缅方又协助在缅境内八莫县石洞乡南湾村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华(公安部B级逃犯)。

  目前,4名嫌疑人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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