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识产权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导读】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到2020年侵犯知识产权将纳入信用记录。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关注:以知识产权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央广网北京12月2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随着新常态下创新创业渐成主流,知识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发重要,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自从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特征明显,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等问题仍然突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越来越高。而且一些侵权案例的发生,大大挫伤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积极性,对科技进步和创新创业的发展也形成了较大的阻碍。
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务院这次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五项重要举措,并提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要取得决定性成果,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和执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国际竞争的知识产权新优势;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进行评论解读。
经济之声:自从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来,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当我们的企业走出去的时候,无论投资还是贸易,在谈判中都会遭遇很多"无奈",原因也包括知识产权体系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实际上是这次意见出台的重要背景。当前知识产权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哪些差距?
张平:从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方面来看,没有太大差距,在某些方面还有更加完善地方,比如知识产权司法制度,有专门知识产权法院,最高院一直到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法庭。不过,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些力不从心,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保护利用和管理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意识、在创新创业过程规避知识产权侵权意识可能都不强,同时企业没有太多专门人才专门去负责。当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候,恐怕没有在海外去做知识产权部署,没有去做充分检索和查询,保护意识跟能力不强,遇到重重障碍。有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能首先把知识产权作为一道贸易或者是市场防御壁垒,其次可以作为一种进攻手段。知识产权就如同商场和战场,它有进攻和防守能力。
经济之声: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对于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平: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为创新成果提供充分专有权利保护。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这个过程当中,创新主体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意识,可能有很多创新的成果不会用知识产权来保护,创新成果就变成公共的财富了。如果是改进型或者是集成型创新,可能还要跟有交叉许可,不意味着搞创新企业申请了专利就万无一失,因为任何一个创新成果都离不开在先人基础。如果前面是有知识产权的,还是要有很多知识产权纠纷侵权或者是交叉许可,这样一些知识产权的谈判。
经济之声: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现象还是比较突出,一些侵权案件时有发生,根据在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哪里?
赵占领:原因是非常多的,首先举个立法层面的原因,现有知识产权立法,实际上对于侵权赔偿坚持的总的原则就是说是填平原则,以赔偿权利人所遭受的损失为主,缺乏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对于遏制侵权存在很大不足,同时知识产权与新能源基础,新能源产业结合往往也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这些有争议的问题在立法层面上难以及时去适应新形势发展,这几年新的案例不断出现,往往引发发很多新的巨大的争议。第二在执法层面,知识产权侵权出现很多新的特点,与互联网的结合,比如网上售假,网上盗版的泛滥,这些违法行为呈现出有跨地域特点,而且是高发,同时又带有一定的隐秘性。这些特点实际上给我们现有的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还有一个比较关键的因素,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它是跟整个社会的这个知识产权的意识,法律意识的强弱是有直接关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舶来品,在中国落地生根也就是才几十年历史,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这种环境和氛围,公众往往不是很在意说买的产品是不是盗版是不是假货,只要价格便宜能够享受到便利就可以了,这在很多程度上也制约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经济之声:有评论指出,发达国家获取超额利润的秘密恰恰是利用拥有先进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优势,制定各种技术标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维持技术的垄断地位。我们要在这方面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在对知识产权的法律和监管方面还有哪些工作需要跟上?
赵占领:关键是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企业界或者是产业界要加大技术创新,掌握核心的知识产权,在相关产业链上处于主导的地位,这个是最根本的,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由知识产权的大国向强国的转变。另外一方面,对于国外的企业在中国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垄断损害国内竞争秩序、行业利益的时候,国内的监管机构特别是反垄断的执法机构应该及时的监管,加大处罚的力度。比如去年高通在芯片领域进入专利捆绑许可等,后来是相关的执法机构给予高额罚款,在这些方面,我们利用反垄断和知识产权的武器进行加大监管的力度,未来还需要继续的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