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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押犯用手机"猎艳" 4名狱警获刑

2015-12-26 03:28:15|来源:北京晨报|编辑:靳松

  案犯狱中裸聊后骗取金钱 四狱警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

  新华社电(记者 梁书斌)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黑龙江省讷河监狱在押人员“猎艳”案,负有监管职责的讷河监狱原狱警王猛、朱登涛玩忽职守案,原狱警李海军、刘艳东滥用职权案,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25日公开宣判,4人分别被判处1年4个月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2年12月,王东因绑架罪被投入讷河监狱。服刑期间,王东利用手机微信聊天,与监狱附近几名女性确立情人关系,还以投资为由骗取受害者金钱。后来,因王东以裸聊照勒索钱财,导致案发。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讷河监狱,讷河监狱监狱长、政委等14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免去职务等处分。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罪名对讷河监狱看守大队大队长刘艳东,讷河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分监区长王猛、副分监区长朱登涛,看守大队巡逻队看守员李海军等立案侦查。

  今年3月,齐齐哈尔市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以王东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向讷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讷河市人民法院宣判此案,王东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9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已被交付监狱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猛任讷河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分监区长期间,一分监区管理混乱,部分服刑罪犯存在违规行为,致使服刑罪犯王东使用手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犯罪。被告人朱登涛在任讷河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副分监区长期间,未经审查直接审批同意并带王东至监狱共餐室与王某某、贺某某、李某等人分别共餐;在共餐监听时放任王东与贺某某举止暧昧,在另一次共餐结束后未按规定对王东搜身,致使王东将手机带入监区实施犯罪行为;放任王东私接电源为手机充电、使用手机。被告人李海军在任讷河监狱看守大队巡逻队民警期间,为服刑罪犯将手机等违禁品带入监区,并将白酒带入监区倒卖谋利。被告人刘艳东在任讷河监狱看守大队大队长期间,收受贺某某、张某某的财物,为2人违规办理与王东的共餐。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猛、朱登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对服刑罪犯的监管职责,2人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李海军、刘艳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海军逾越职权为服刑罪犯携带违禁品谋利,刘艳东逾越职权为服刑罪犯办理亲情共餐,2人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猛、朱登涛有期徒刑1年4个月和1年6个月;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海军、刘艳东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1年8个月。宣判后李海军当庭表示上诉,其他3人未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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