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正式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行业将迎洗牌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米瑞):12月28日下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发布消息: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千呼万唤始出来,进一步重申了网贷平台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性质,明确了网络借贷的含义。征求意见稿强调,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P2P网贷平台必须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不得发放贷款,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
对于风险控制,《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机构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落地,国际在线记者采访了多家网贷机构负责人。业内人士均表示,征求意见稿整体宽松,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的智慧和对行业的保护,征求意见稿的落地对行业的肃清和可持续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正面推动作用。
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认为,总体来看,此次出台的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基本采取了“底线监管”的原则,并未对行业准入进行严格限制,而是明确了更多平台禁止的行为。“底线监管”将监管带来的行业洗牌和风险降到最低,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监管态度:保护金融创新、坚持市场自律、同时进一步明确P2P的信息中介定位。
91金融创始人、CEO许泽玮认为,在行业接二连三爆发危机之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可谓是非常及时,而且进行了有效的细化。和之前的预期相比,这次细则并没有特别的严格,而是更加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可谓宽松乐观。许泽玮表示,征求意见稿的落地对行业的肃清和可持续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正面推动作用,将是行业一个重要的信号,从此通过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引导行业走向法治轨道上来。
爱钱帮CEO王吉涛告诉国际在线记者,此次《征求意见稿》整体宽松,明确提出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的智慧和对行业的保护。关于监管部门,王吉涛形象的称之为“四个婆婆,两个管家”,“由银监会牵头,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协同(四个婆婆),地方金融办和行业协会(两个管家)具体负责,承担辖内网贷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等”。
拍拍贷创始人、CEO张俊认为,监管明确将网络借贷平台定义为信息中介,不容许网络借贷平台做信用中介,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前提。包括将平台自有资金和用户资金的隔离,也就是和商业银行直接进行存管,负面清单管理等,都已在监管和从业者层面达成了共识。他认为随着监管条例的公开征求意见和随后的发布实施,2016年的网络借贷行业将走上规范发展之路,规范化发展、合规的优势平台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大量制度套利者、无风控能力的平台将退出市场。
爱财有道COO王杨认为,征求意见稿对于网贷准入门槛依然没有具体设置,但是对信息披露、投资人资金安全保护等方面又做出进一步更明确规定。他认为,征求意见稿对于平台在信息披露方面更加严格,要求平台披露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借款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借贷逾期率、借贷坏账率等。
征求意见稿对投资人也提出了要求,要求平台对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财务状况等进行风险评估,并规定投资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且要自行承担本金损失。王杨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会让投资人素质和能力升级,很多平台未来会在投资门槛和用户级别方面有所考量。他认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平台对投资人的教育工作将成为重点。通过合理的财商教育帮助投资人提高财商,做好理财规划,是平台做好投资人服务,提升体验的重要一环。
财加网CEO余景舒表示,意见出台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利好,这意味着以后互联网金融的不同经营领域都有了相应的监管部门,互联网金融在过去的几年中,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但同时也造成了行业野蛮生长,许多企业踩着红线经营的状况。她认为,监管的落实将抬高行业的准入门槛,一些平台将会面临淘汰,还有一些平台必将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在熟悉的行业及领域努力创新差异化产品、降低风控成本、管理成本,获得竞争优势、生存空间。
点融网创始人、联合CEO郭宇航认为,无论是通过备案制的监管方式,还是通过负面清单的监管形式,都能看到监管层对于整个行业呵护的态度,这表明监管层首先还是鼓励行业发展的。在鼓励的同时,对于一些明显的违规和非法敛资的行为,进行明文禁止,使得未来不规范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平台生存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原来无法可依的局面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民信贷总经理唐武告诉国际在线记者,此次《征求意见稿》混业经营没有征求意见,这个意见只是基于金融业务的文件,基于互联网本身的混业经营没有体现出来。
关于监管细则落地之后,行业是否会出现大面积倒闭潮,小马金融ceo李竹华认为,综观《征求意见稿》,这些细则对于一个真心做P2P的公司来说,做好合规工作并不是十分困难,所以行业不会出现大面积倒闭情况,但行业洗牌仍将继续。他认为有序竞争、有序退出是监管的理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