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反家暴法是中国女性的胜利
原标题:美媒:反家暴法是中国女性的胜利
参考消息网12月31日报道 美媒称,在中国,每当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警方报案时,却经常听到这么一句话:这是家事,回家自己解决吧。现在,这种情况终于要改变了。
据美国《华盛顿邮报》网站12月29日报道,经过女权团体多年的奔走呼吁,中国的立法机构本月27日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对于那些一直在推动此事的人而言,这是个来之不易的胜利,但他们也表示,这部法律尚有很大瑕疵。例如它没有涉及性暴力的条款,也没触及同性恋问题。
“这部法律对于遏制家庭暴力十分必要,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剩女:中国性别不平等死灰复燃》一书作者洪理达说,“而且我们还得看反家暴法的执行力度。”
报道称,这部法律的出台历时很久。中国的妇女团体花了十年以上的时间,才成功让反家庭暴力入法。很多家庭存在家庭暴力,但在中国,这个问题长期以来被视为家庭内部事务,需要关起门来悄悄处理。近年来一系列引发广泛关注的家暴事件让情况发生了改变,政府受到压力加快了反家暴入法的脚步。
今年一个中国法庭推翻了对一名名叫李彦的中国妇女的死刑判决。因不堪长期家暴,李彦在2010年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司法部门承认,家暴是改判的一个重要因素。
报道称,美国妇女李金遭遇其中国丈夫家暴的事件也受到很大关注。她在《纽约时报》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回忆了满身淤伤的自己2011年坐在派出所里报案的情景。当时警方没有向她提供帮助,只是告诉她冷静下来,回家去找她丈夫解决。“对于警察而言,”她写道,“这不是一种违法行为。”
李金一怒之下把自己受伤的照片发到微博上,很快就被转发了数万次,很多人对她表示同情,一些人还分享了自己的相似遭遇。2013年,她以遭受家暴的理由得以离婚。
在妇女团体的帮助下,这些妇女的经历为更多人所知,甚至还导致了反家暴法草案的重要修改。反家暴法的一个草案曾把同居伴侣排除在外,经过妇女团体的争取,这个条款得到修改。
但一些女权团体的其他一些建议没有被采纳。据中国媒体报道,最终版本的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女权人士说,尽管“身体侵害”可以包括性暴力,但缺乏这个字眼让人担忧。
报道称,与很多国家一样,中国性暴力的受害者常常耻于说出自己的遭遇。一位受理家暴案件长达15年的北京律师说,反家暴法没有明确提及性暴力,反而让受害者顾虑更多了。他说:“这意味着人们在亲密行为中可以为所欲为,而有些性侵害行为可能被免于处罚。”此外,反家暴法也没有提及同性恋伴侣的问题。
报道称,这部法律用词比较模糊,人们关注的一些问题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女权组织说它们对此抱有希望,毕竟在它们的努力下,政府把反家暴提上了议程。这些组织表示,它们还将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