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黑户”问题须破除政策障碍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意见》强调,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相关报道见A4版)
据统计,目前我国无户口人员总量在1300万左右,其中大多数人无法享有社会保障,不能上公立幼儿园,不能打防疫针,不能坐火车、飞机,失去了正常生活、受教育和就业创业的机会。“黑户”主要包括未主动上户、超生、未婚生育、弃婴、证件丢失、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导致的无户口人员,其中60%以上为超生人员。现在要解决“黑户”问题,就要针对不同类型“黑户”的成因,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实际,寻求公平合理、妥善可行的解决方法。
在造成“黑户”的情形中,未主动上户、弃婴、证件丢失、办理程序繁琐等导致的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解决起来相对容易,一般不存在实质性的障碍。超生、未婚生育等则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这种情况在“黑户”中占比最大,因此解决起来就比较困难。如果解决好了超生、未婚生育等造成“黑户”的户口登记问题,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就完成了一大半,解决这部分“黑户”的户口登记问题,就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面解决“黑户”问题的重点和难点。
此次国办印发的《意见》指出,“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里说的“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首先是指长期以来,很多地方按照自己制定的“土政策”,将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缴纳社会抚养费与新生儿户口登记捆绑在一起,一些超生、未婚生育的孩子成为“黑户”,主要就是因为他们的父母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公安部门拒绝为他们办理户口登记。实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职能部门对社会抚养费的“依赖”大为降低,为扫除这个政策性障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这就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坚决废除将缴纳社会抚养费与户口登记捆绑的“土政策”,依法为违反计生政策生育的“黑户”办理户口登记。
解决“黑户”问题,目前正在迈过“取消非法捆绑”这道关口。几乎与此同时,解决“黑户”还要迈过第二道关口,即一些地方出台相关政策规定,试图通过限制“黑户”登记户口,达到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目的,这种政策捆绑的动机,在一些大城市显得尤其突出。如果说,以前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控制人口增长,一些城市限制“黑户”登记户口,目的之一也是为了控制城市人口增长,那么,现在独生子女政策已经成为过去,通过限制“黑户”登记控制城市人口增长,这个理由也就不能成立了。实际上,对于控制城市人口增长而言,限制“黑户”登记户口能起到的作用相当有限,更何况,如今这种“土政策”已毫无合理性可言,理当一并取消。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已经依法处理的,要维持处理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这意味着,“黑户”登记户口的同时,仍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理,但这种处理要比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处理轻一些,以体现“结合实际”、“妥善处理”的政策善意和改革精神。协调好“旧政”与“新政”之间的关系,实现“老人老办法”与“新人新办法”之间的有机衔接,解决“黑户”问题就不该有什么障碍了。(凌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