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村官将270万公款存入个人账户挪用 被移送司法
中新网南昌1月18日电 (记者 王剑)江西省纪委18日消息,该省南昌市湾里区一村官将270万元公款存入个人账户,并将部分款项借出用于营利活动,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当地纪委通报了南昌市湾里区招贤镇港下村支部委员熊林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经查,熊林华在担任招贤镇港下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兼财务报账员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发放工作的便利,将270万元公款存入个人账户,并在2010年10月25日将部分款项借出用于营利活动。
2015年12月,经湾里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熊林华开除党籍处分。
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