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松委员:不能让“暴力慈善”再上演
全国政协委员白岩松(资料图)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赵春晓): 3月10日,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界别对于慈善法草案的讨论会异常激烈。“我看遍了慈善法内容,结果发现没有关于受捐赠人意愿的表达,所以我建议应该有这样的内容表达: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意愿和人格尊严。”这是全国政协委员白岩松的建议。
白岩松表示,我们相当多的慈善是关注捐赠人的意愿,不关心受捐赠人的意愿,“比如前些年给不通网络的地方送了20多台电脑,从捐赠仪式结束后到现在从来没用过。这些都是只尊重捐赠人的意愿造成的。”白岩松强调。
他在现场还提出,现在捐赠效果最好的是给贵州孩子捐助的MP3、听书仪器,他说有的慈善机构捐书,但是孩子们走山路没有时间看书,由于有个慈善机构捐赠之前去做过调查,并且尊重了被捐赠人的意愿,所以这次捐赠是成功的。“所以我建议2016年的慈善法,应该加上‘尊重被捐赠人的意愿和人格尊严’,这样就不会让‘暴力慈善’再上演。”白岩松说。
另外,对于慈善法草案新增的内容,“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70%,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出当年总支出的15%”,白岩松从媒体观察的角度提到,“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5%,有人会觉得高,但是换另外一个角度,运行良好的大慈善机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而小的慈善机构一旦定低了以后,很难成长起来,也很难吸引到优秀人才。”
现在有活力的民间慈善机构,最大的问题是人才留不住, “‘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15%的上线’,慈善机构的成长性、吸引人才这些因素都要考虑,所以这个费用在慈善机构的起步阶段是很难的。”白岩松委员说到,“我们不能用老观念来看慈善,慈善机构运行是需要成本的,而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慈善事业也需要成本,因此我觉得总支出15%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