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已释,反思不能止
3月13日上午,南京虐童案主角李征琴走出常州女子监狱,被打养子施某某的亲生母亲张女士上前扑噗一声跪倒在地说,“表姐我对不起你,让你受罪了。”这时10岁的施某某一边叫着“妈妈”一边跑过来抱着李征琴,三人抱头痛哭。去年李征琴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服刑完毕,13日被释放。养父表示,希望孩子能继续交由养父母二人抚养。(3月13日《京华时报》)
此情此景,让人五味杂陈。剧情反转了吗?没有。养母、生母和孩子的抱头痛哭,恰恰凸显了家暴的悲剧性。家暴是一场残酷悲剧,即使施暴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甚至加倍的惩罚,也无法抚平那些伤害。《反家暴法》已实施,但要避免家暴特别是终结“棍棒教育”,恐怕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三人的泪水值得咂摸。李征琴的痛哭流涕,既是对曾经施暴行为的悔恨,又是对监狱生活的恐惧,或许多少还有那么一点点委屈。二审开庭时,“从没想过要真正伤害孩子”的李征琴公开向孩子和公众认错道歉,但依旧认为自己没罪,也没虐待孩子。但愿,她今天的泪水能真正唤醒那颗曾经迷失的心灵。她也可怜,不是吗?
生母和孩子的泪水则更令人深思。其实,自始至终,生母和孩子都站在李征琴这边。也正因为李征琴是为了教育目的实施殴打,并取得了谅解,才被酌情从轻处罚判刑六个月。在生母和孩子看来,李征琴的施暴,即使有错,也不至于沦为罪犯。虐童案多发频发的原因,除了以前法律制度不完善外,更有社会大众长期以来的认知偏差。
反家暴首先要预防和避免家暴,要预防和避免家暴必须彻底扭转社会“棍棒底下出孝子”、“老子打儿子是家事”等旧观念、旧传统。事实上,“棍棒教育”在今天依旧有一定市场,甚至还出现了变种,媒体上经常出现的“虎妈”、“狼爸”就是例证。在家庭教育上,很多于法不容的暴力假借爱的名义而行,一旦失手酿成大错,悔之晚矣。
《反家暴法》开启了一个新时代,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未来依旧任重道远。家庭教育的作用无可代替,但必须远离暴力。对很多家长来说,今后如何管教孩子,特别是像本案中施某某这样不听话又爱撒谎的“熊孩子”,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施某某的监护权问题上,舆论不能也不宜下判断。本着“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妨综合各种因素,特别要尊重孩子的意愿,然后再定吧。(陈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