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虚开发票案背后的猫腻:娱乐接待统统公款报销
新华社长沙4月12日电 题:老总娱乐和超标接待统统买发票公款报销--揭开2亿余元虚开发票案背后的“猫腻”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刘良恒
老总唱歌钓鱼的各种娱乐、礼金红包、超标接待……这一切统统都要买发票公款报账。湖南长沙警方近日侦破一起虚开发票大案,揭开了违规公款消费的冰山一角。
2012年以来,犯罪团伙虚开倒卖发票2亿余元,不少涉案单位用买来的发票“洗白”不当开支,仅长沙地区就有40多家单位在列。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的不断深入,请客送礼、吃吃喝喝、滥发津补贴等行为得到极大遏制。但在一些地方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上述不当消费依然存在,并通过虚开发票、虚假列支的方式变得隐蔽甚至“合法化”。
犯罪团伙4年倒卖2亿多元真发票
“开的都是真发票,全部来自长沙地区的超市、商场、酒店。”长沙市国税稽查局纪检组长尹波说,一个团伙涉嫌虚开发票的金额高达2亿多元,这是自2011年虚开普通发票入刑以来湖南省查获的第一例,案值之大在全国也比较罕见。
现年32岁的王某虎是河南邓州市人,有犯罪前科。在做回收商场、超市购物卡生意时,他发现北京不少“卡贩子”还通过倒卖商场、超市的发票获利,于是动了倒卖发票的念头。
2012年,王某虎来到长沙,发现当地的发票贩子卖的都是假发票,根本不知道卖真发票也能赚钱。王某虎于是想方设法与长沙商场、超市的营业员、财务人员搭上关系,站街揽客接到“活儿”后,就按要求偷偷将发票开出来。
赚到钱以后,王某虎购置了高级轿车、名牌服饰,出手阔绰,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大老板”,在“圈内”渐渐有了“名气”,很多假发票贩子纷纷加入其团伙。
“在利益的诱惑下,王某虎构建了一个以他为核心,围绕长沙火车站、袁家岭一带,涉及下线30余人的贩卖发票犯罪网络。”长沙市经侦支队副队长陈耀松说。
自2012年以来,王某虎团伙通过散发名片、张贴小广告、群发短信、散布网络广告等方式揽客接单,以开票金额的1.5%至6%收取购票者的“开票费”,以开票金额1%至3.5%的比例给相关财务人员或营业员支付好处费。截至案发前,该团伙共涉嫌虚开普通发票金额高达2亿多元。
根据群众举报,2015年5月,长沙市经侦支队将主犯王某虎、秦某伟等1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捣毁窝点2个,暂扣涉案电脑等物品一大批,收缴伪造的各商场、公司印章41枚。
买发票用于各种各样“说不得”的开支
大量发票流向哪里?负责经办此案的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大队负责人刘勇说,涉案购买发票的多为各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医药公司、房地产、旅游公司等企业,也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以湖南省内单位居多,还涉及京沪苏浙粤鄂等省市。
尹波介绍,王某虎团伙开出的普通发票的名目多为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电脑耗材、文体用品、餐费、会议费等。在提供真发票的同时,他们还能提供假冒的空白明细单,再盖上私刻的商场、超市、酒店的印章,购买人可以根据需要填写具体内容。
“各单位购买发票的目的五花八门,譬如发放津补贴、请客送礼、协调关系、接待客户等。按规定,这些开支在单位账目都不能列支,于是就通过买发票报销。”陈耀松说,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套取单位资金,用于各种各样“说不得”的开支。
湖南省一位国企工作人员说,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礼金红包、超标接待等公款消费多多少少仍暗中存在。按照国企财务规定,这些支出不能直接入账,经办人大多会找发票贩子购买可以列支项目的普通发票来报账。
“不管什么性质的单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行为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极有可能隐藏腐败问题。”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袁柏顺表示。
近年来,各级纪检、审计机关查处了不少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典型案例。譬如,2015年,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中国科协进行的专项巡视反馈通报显示,中国科协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虚假发票报销、违规发放补贴等现象多发。
2014年6月,审计署公布的中投公司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显示,2010年以来,国泰基金使用假发票套取资金4330.04万元,用于账外支付销售人员奖励,其中2012年发生1793.25万元。
加强对富余发票的管理 报销制度需完善
发票贩子为何能从商场、超市开出大量真发票?长沙市一家大型超市企业的财务总监告诉记者,大型商业零售企业都是按照报表纳税,而不是按照发票纳税,很多消费者不一定会向商家索要发票,因此商场、超市、酒店、餐饮企业都有大量的富余发票。
尹波介绍,如果一家超市一年的营业额是2亿元,但顾客索要的发票实际上只有1亿元,就形成了1亿元的富余发票。这些富余发票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与商业企业的“内鬼”暗中勾结,按照购票者指定的名目将发票开出来。
业内人士指出,要斩断倒卖发票的利益链,必须从源头上防止富余发票流出,公安、税务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督促涉案的商业零售企业严厉打击“内鬼”,堵住漏洞,对富余发票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
“不按规定填开发票名目,这种行为也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对于这种行为,目前主要是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但处罚力度较小,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一些商家为了招揽业务,填开发票名目比较随意,只要在经营范围内,想开什么都没问题。”尹波建议,税务和司法部门应加强联动,依法严厉打击不如实填开发票名目的行为。
严打发票的买卖关键在于遏制需求。袁柏顺表示,在审计监督机制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创新“人防”“技防”措施,推行账目倒查、发票倒查,精准识别虚开发票、虚假列支、账实不符等行为。在财务管理方面,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完善发票报销责任体系,制定严格的发票报销程序和要求。比如,在报销时,要求经办人必须提供机打明细单,对人工填写的明细单实行严格限制,增加虚假列支行为的操作难度。
“除了严惩发票贩子以外,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严查一批受票金额较大、套取资金较多的单位和个人,提高违法成本。”陈耀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