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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受污染水厂恢复供水 排污企业未公布

2016-04-13 08:54:28|来源:央广网|编辑:邓晨曦

  原标题:江西新余受污染水厂恢复供水 排污企业未公布

  央广网新余4月13日消息(江西台记者王欢)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连日来,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水体污染事件引发强烈关注。经江西省环保部门和新余地方政府部门的日夜地毯式排查,造成新余市第三水厂水质污染的袁河上游源头已经锁定并切断,相关肇事企业法人代表被控制。在国家、江西省环保部门专家指导下,新余市第三水厂昨天恢复供水。

  说到“镉”这个字,大家可能还感觉到很陌生,大部分人对他的认知还停留在元素周期表中。这种重金属一旦污染了水源,会对人体造成什么危害?此次涉事企业是何种身份?恢复供水后居民们真的能喝上放心水吗?

  镉是一种重金属,在自然界中作为化合物存在于矿物质中。在进入人体以后,镉通过血液到达全身,并且会在肾、肝中蓄积,引发多种疾病。但就是这样一种重金属却出现在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中。4月5号,在对当地第三水厂水源采样监测时,江西省新余市环保部门发现镉污染物超标。过排查,他们发现袁河上游有一个企业的排污口正在向下游排污。据记者观察,新钢生活小区和渝水区部分市民的生活用水受到影响。

  其实,早在2012年我国就发生过一起水质受到镉污染的事件。当年的1月15号,广西龙江河宜州拉浪段发现重金属镉超标。截至1月21号18点,污染事件造成大约28.1万尾鱼死亡,宜州市怀远镇附近群众的生活用水直接受到影响。

  事件发生后,江西省新余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停止第三水厂供水,紧急动用第三水厂的备用水源,加大第四水厂的供水力度,并组织安排应急送水,以满足当地居民的用水需求。昨天,记者在新余市第三水厂备用水源地界水江看到,仙女湖区河江公路旁取水口处,工作人员已经进行了扫尾工作。新余市水务集团总工程师董晓军表示,建了一个临时的取水泵站,最大取水规模是每天3万吨,基本上能够满足全市的停水区域的供水。

  新余市第三自来水厂厂长胡瑜辉告诉记者,第三水厂备用水源的水质已经过当地卫计部门的检验,市民可放心使用。泵站建成后每天可以取水3万吨,加上第四水厂满负荷生产,能够满足全市居民每日八万多吨生活用水的需求。

  胡瑜辉透露,“我们通过两天时间,加班加点,已经启动了(备用水源),通过卫生监督部门检测,这个水源符合国家运营水(标准)。”

  然而,因为第四水厂所处的地势较低,所以一些偏远或者地势较高区域的水压不够,有的不能正常供水,有的供不上水。也就是说,大部分居民用水有保证;少部分居民用水不足。新余市的有关部门采取了送水的解决方法。

  至今,距离新余市第三水厂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已经来到了第9天。为了早日恢复受到镉污染的第三水厂的供水,新余市调集了各方专家和技术人员对仙女湖镉污染的这部分的水质开展技术攻关。

  那么,老百姓最关心的新余仙女湖水质情况如何呢?水质监测工作人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全国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张晓健说,他们从昨天开始,一直对被污染的水质采取应急处置工艺和治理措施。为了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他们正在一次又一次、一项又一项地对水质进行检测。

  “关于什么时候能供水,这个我们是非常慎重的,不是一次注水达标,监测合格就能达标,而且要有卫生部门他们是水质的监督管理部门,由他来连续的测评,连续稳定达标才会允许自来水厂出厂,进入市场管网。”张晓健解释。

  目前,尽管污染源已经得到控制,但是对于污染“元凶”的进一步调查结果,官方还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在江西省新余市委宣传部、江西省新余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新余发布”的微博下,有网友留言追问:“涉事企业怎么处置,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是否被问责?来水后污染源是否彻底解决?以后还会发生此类事件吗?”同时,对于镉污染物超标的原因以及排污企业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公众心里依然揣着疑问。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律师鞠晓钟说,排污企业将被处以罚款乃至责令停业或关闭的处罚。 这家企业负责人的行为涉嫌造成了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通常情况下,他(她)的量刑在三年以下。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他(她)可能处到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处罚金。

  新余水污染,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周多时间,但这次污染事件仍有诸多疑问没有解答,公众最关心的污染具体情况也迟迟没有公布。当地水污染到底持续了多久?当地市民到底喝了超标水多长时间?到底是谁哪家企业违规排污?企业法人已被控制,为何至今没有公布企业名称?供水慢慢恢复了,市民心中的疑问亟待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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