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互联网+”新浪潮 中国法院信息化进入2.0时代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靳松):2016年4月1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在京发布了“国家智库报告”《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报告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首次对全国3512个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整体评估。评估显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已基本完成2.0版的要求,并快速向“智慧法院”转型升级迈进。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人民法院信息化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方向,并提出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大数据时代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报告指出,法院信息化的全面发展为实现司法现代化提供了必要条件,使司法为民宗旨得以充分体现。一方面,法院信息系统有利于降低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政务网站、移动终端等互联网平台的开通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执行信息的传播,方便了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所收集的海量司法数据为正确认识和把握审判规律提供了支撑,有效地提升了司法水平、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信息化使全国的案件信息数据实现有效共享,在此基础上,各地法院可以就某一类案件进行数据交换、共同研讨、集中分析,从而逐步实现“类案同判”的司法公正目标。
报告认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发展为筑造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提供技术支撑,使司法公开扎实落到实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可以使案件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审判进度,掌握法院审判动态,了解自身案件的办理进展,判断自己的权利义务与面临的法律风险。庭审直播、录播,尤其是依托微博等新媒体技术开展的庭审直播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旁听案件的需求,加快司法公开的进程、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裁判文书上网发布成为了司法公开的重要突破口,为进一步加强文书说理、规范司法权运行奠定了基础。随着信息化建设在法院系统各个环节逐步推广,必将进一步推动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
法院信息化的全面发展为建立法院数据信息池做好充足准备,提升了法院对各类信息的吸纳与处理能力。对于法院而言,其掌握的信息主要来源于传统案件中的档案、公文等,以及信息数据收集形成的数据库。通过信息化,将传统的信息资源转变为电子数据,并对这些电子化数据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从而生产出更有价值的司法信息。正是基于数据化的司法信息与数据分析,法院信息化建设可以推动法院向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以适应社会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