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问责成为环境治理的新起点
新华社合肥4月17日电题:让问责成为环境治理的新起点
新华社记者马姝瑞
面对今年一季度全市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合肥市近日在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要求,上半年PM10浓度控制任务不达标的,县(市)区负责人要上电视公开检讨并向公众说明情况;全年完不成任务的,市政府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并严格问责。这种公开问责的做法让群众看到了政府治理环境、防治污染的决心。
应当看到,政府部门针对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做出工作承诺、制定目标任务,并利用媒体公开回应质疑、说明情况,是履职的应有之义。
当下,各种环保指标成为“硬任务”层层下达、逐级监督。不仅在合肥,全国很多地方都出台了严厉的问责机制。但应当意识到,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既不能单就环境保护而抓环境保护,也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在肯定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努力的同时,我们也要警惕问责重压之下可能出现的“突击完成任务就行”和“完不成就道歉了事”等跑偏心态,杜绝用不切实际的目标“吊胃口”,防止说了不做的“空许诺”消耗公众信任。
问责只是督促地方“主官”完成环保任务的抓手之一,“被问责”也不是最终结局,而是进入下一轮“环境保卫战”的新起点。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应本着对民众负责的态度,常抓不懈、科学决策,合理分解阶段目标,推进全方位环境治理,让问责的压力真正转化为环境治理的动力。
与此同时,针对环保工作中落实不力、监管不严、执法偏松的问题,也需要制定更为系统化的考核机制,真正把对民许诺与干部考核统一起来,把考核结果向社会定期公布,构建起奖罚分明的环境治理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