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 专家:参保人员不会有损失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赵春晓):4月20日,人社部网站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此外还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换言之,今后生育保险就将成为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险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针对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仇雨临教授。仇教授指出这首先理顺了生育保险是一种医疗行为;二是使基金保障能够提高;三是降低了管理成本;四是对参保人员也提供了便利。
仇雨临教授对记者表示,从产妇生育方面来讲,因为从孕前检查、产检到分娩等都是与医院接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医疗行为。二者合并是对的,国外情况是没有生育险的,而是直接纳入医疗保险,并且覆盖产前、产后,包括生产之前的检查、产后的康复等。从管理成本上来说,二者合并也比较经济,不需要单独管理,可以降低管理成本;从基金的使用上来看,医疗保险基金在某些城市相对紧张,并且存在入不敷出现象,而生育保险有结余,对医疗保险可以提供资金支持。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不会给参保人员带来损失”,仇雨临教授最后说。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教授潘雨棠则认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员工待遇不会有改变,只是统筹的范围会扩大而已,社保基金与生育保险合并更有利于二者资金的调配”。
全国各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已经连续两年都在关注女性生育保险权益的保护,2016年全国“两会”上,孙洁提交了一份《关于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制度的提案》。
孙洁此前曾对记者表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7亿人,基金收入446亿元,支出368亿元,基金累计结余593亿元,但是生育保险的覆盖面非常窄,一些女性根本没有纳入生育保险的范畴;其次就是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低、领取率低。与其他的四个险种想比较,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最少,生育制度保障公平性不足”。
基于以上原因,孙洁建议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的范畴,她提到“可以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统一收费,建立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生育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这样就能有效化解生育与基本医疗保险交叉的情况,无需界定相关费用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范畴,这有利于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制度全覆盖。另一方面,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制度中,必须保证报销方式实现无缝隙对接,保证原生育保险的作用能够完全实现。将两个体系纳入一个体系,带来的好处是降低成本,人员精简、开支减少,还可以给参保人带来便利,比如报销时会更加便捷。这样不仅可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还可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