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4·22”火灾事故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原标题:安监总局:“4·22”火灾事故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徐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23日说,从初步查明的情况看,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是一起由于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杨焕宁是在23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作此表述的。他说,从今年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看,虽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死亡人数也比去年同期下降,但是“4·22”火灾等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都蕴含着极大的危险性,极有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
杨焕宁要求,针对“4·22”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继续扎实做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物品和港口、库场、码头等重点场所及特殊作业、重要设备、储罐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开展涉及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乙类易燃液体以及液化气体储存企业单位的全面检查,严格危化品生产、储存领域的动火作业管理,加强反应釜、输送泵、油气管线和危化品罐区以及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研究制定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危化品运输限制措施。
杨焕宁强调,要针对节日特点,提前部署“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强化对客运车船和农村山区、长江航道等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格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事前审批和现场管控,严防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要根据今年我国汛期提前、降水偏多、恶劣天气增多的情况,加强重点地区、部位、企业的汛期安全防范,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