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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警察回应乞丐月入47万:抓到后或直接遣返

2016-04-25 07:02:42|来源:京华时报|编辑:靳松

  迪拜警察回应乞丐月入47万:抓到后或直接遣返

  ▲海湾新闻网站刊登的有关乞丐收入的新闻,标题为:乞丐收入27万迪拉姆被抓。

  迪拜警察回应乞丐月入47万:抓到后或直接遣返

  ▲在迪拜警察局网页上可以看到有关逮捕乞丐的新闻。网络图片

  迪拜“富丐”真有警察真抓

  拿着签证讨钱月入几十万警方回应称“抓住就遣返”

  近日,一则名为《迪拜乞丐月收入高达47万元》的消息在网上流传,报道称,不少人持商务签证或旅游签证前往迪拜,通过在街头当乞丐,每天可以赚到9000迪拉姆(人民币约1.6万元)。不少网友看到消息后,调侃表示要辞掉工作,跑到迪拜当乞丐。在迪拜当乞丐是否真如网上所说,有如此不菲的收入呢?对此,记者与迪拜警察局取得联系,对方称,迪拜确实存在以乞丐为生的人,但乞讨在当地已被明令禁止,因此警方一直以来都在严打类似的乞讨行为。

  □热点

  乞丐月入47万还是保守估计

  据迪拜警方介绍,迪拜政府和警方近来正在合力开展一项抓捕职业乞丐行动。4月13日,迪拜负责市场管理的负责人巴迪奥维曾表示,今年一季度,迪拜警察共拘捕了59名“乞丐”。这些“乞丐”全都不是阿联酋的公民,而是来自其他国家。而更令人吃惊的是,工作人员在调查乞丐身份时发现,其中一名乞丐每月的乞讨收入竟高达27万迪拉姆(约合人民币47.6万元)。整体上看,每个乞丐平均每天可挣得9000迪拉姆(约合人民币1.6万元),时薪则可以达到1500迪拉姆(人民币约2644元),相比之下,当地银行白领的月收入也不过两三万迪拉姆。

  “这还只是保守估计的数据,”巴迪奥维说,“等到星期五(伊斯兰教徒的聚礼日),这些乞丐在清真寺门口正式‘开工’时,还有可能赚到更多的钱。”巴迪奥维还说,他们在这次行动中发现,大部分的职业乞丐都是使用为期3个月的商务或旅游签证来到当地,并在这段时间内尽可能地乞讨到更多的钱。

  □回应

  去年警方共逮捕197名乞丐

  尽管乞丐的收入听起来很诱人,但事实上,迪拜警方对乞讨行为的打击由来已久。昨天上午,迪拜警察总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京华时报》记者,迪拜明令禁止各种乞讨行为,在过去的数年中,警方一直在全力打击来自各国的乞讨者。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抓到这些乞丐后,他们会先查看对方是否拥有签证,如果没有签证,或者签证已经过期,会直接将对方遣返回国。“如果签证没有过期,我们会建议他们去找一些基金会,在那里获得帮助,或者帮他们找一份工作。无论如何,乞讨都是不允许的。”

  据一位曾经在当地生活过的华人介绍,迪拜街头的乞讨行为其实并不普遍,只是每年斋月期间才有明显增加。因为伊斯兰教鼓励教徒行善、施舍、做慈善事业,因此在宗教活动和宗教节日期间,会有更多人对乞丐施与钱财,尽管有些“乞丐”并非真正的穷人。

  根据报道,除了在沿街乞讨的乞丐之外,一些乞丐还会用拦车乞讨等方式乞讨。迪拜警方介绍,一些乞丐就是利用人们的善心去“赚钱”。而针对“高新富丐”他们变换着不同的方法去乞讨,去换取人们的同情心。而很多乞丐还自己组织起来,一起向有钱人乞讨。而这些乞丐组织并没有得到当局的获准。迪拜警方表示,我们有合法的慈善机构的名单,但并不是这些乞丐组织起来的机构。

  在这些迪拜的乞丐中,大部分都是来自周边经济落后的国家。但也有当地人士称,一部分有固定工作的外国人,也会在斋月期间来到迪拜进行乞讨。“除了付往返机票钱以及那段时间的住宿,他们还能剩下一笔相当可观的数目。”

  迪拜警方介绍,目前迪拜当局已准备针对街头乞讨者展开为期一年的治理,而在2015年,迪拜警方总计逮捕了197名乞丐。

  “职业乞丐”被列入签证黑名单

  事实上,除阿联酋外,沙特、卡塔尔、科威特等海湾国家,都存在类似的乞讨行为,但屡禁不止。迪拜警方表示,沿街乞讨有损于国家形象,妨碍社会治安。

  此前也曾有过中东“巨富乞丐”的报道。科威特当地报纸《舆论报》2015年7月曾报道,科威特警方逮捕一名乞丐,警方调查发现这名乞丐在当地一家银行开设的账户中有50万第纳尔存款(约合人民币1073万元)。2010年,迪拜警方曾抓获一名职业乞丐,发现对方竟然住在当地的五星级酒店。2014年,沙特一名百岁女乞丐突然去世,她沿街乞讨50年,去世后留下的财产约300万里亚尔(约合人民币518万元)。

  每年斋月期间,海湾各国警方都会展开大规模整治严打“丐帮”的行动。一些国家还设置了举报乞丐专线。“职业乞丐”被警方扣押后,不仅会被遣返回国,并被列入签证“黑名单”,从此不得再次入境。

  在迪拜警察局的网站上,输入“乞丐”的关键词,会马上显示过往警方抓捕乞丐的相关新闻。迪拜警方表示,乞丐不仅是穷人,很多经济上并不贫穷的人也会自愿成为乞丐。

  □分析

  乞丐逐年增加行为不应效仿

  中国社科院西亚非洲所研究员主任贺文平表示,她曾经去过几次迪拜,但几乎没有看到过路边有乞讨人员,“即使有,我也认为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在贺文平看来,即使真有乞丐能够赚得如此之多,也是牺牲了个人尊严换来的,何况本国也对此明令禁止,因此不应该仿效。

  事实上,在阿拉伯国家乞讨,之所以能有如此“钱途”,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当地人的宗教信仰。据《每日电讯报》报道,每年的斋月到来之际,迪拜警方都要面临十分艰苦的“反乞讨”工作,涌入的乞丐人数总在逐年增加,警方不得不想尽各种办法来应对这些乞丐。

  这些来自外国的“不速之客”通常结伴组团前往迪拜,最多的一个团体能有50人左右,并且都住在各式各样的酒店。在传统而又神圣的斋月期间,这些人游荡在购物广场、超市、清真寺、加油站,甚至是富人的豪宅外,为了能够成功乞讨,还会编造一些可怜兮兮的故事。

  “要是拒绝别帮助人,我个人感觉会受不了。”当地居民AhmadRedwan告诉记者,她刚刚给了一位乞讨的老妇人500迪拉姆(约合人民币885元),对方的理由是要“给自己的儿子治病”。

  警方对此的态度则截然不同。“我们必须细心地收集证据,让他们接受应有的惩罚。”警方认为,这些乞丐利用人们的善心和慷慨,应该接受应有的惩罚。2011年一年,警方逮捕了657名乞丐,这其中一半乞丐都是在斋月期间被抓获的。

  京华时报记者卫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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