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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天价救护车”,打表计费正当其时

2016-04-25 10:21:18|来源:新华网|编辑:梁生文

  从5月1日开始,北京将成为全国首个使用计价器来确定救护车使用费的城市,3公里以内收取50元起步费,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目前北京市120和999共计580辆急救车均已安装计价器。为保障计价器计量性能准确可靠,北京市质监局也已完成了所有急救车计价器的计量检测工作。

  2个月前,山东泰安出现过一起“天价救护车”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乘坐救护车80公里,竟被要价3600元。事实上,类似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媒体曝光了。之所以出现“天价救护车”,是因为这一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出现了问题。

  提供救护车服务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市场的门槛相对较高,事实上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垄断。而且在生死攸关之时,病患和家属几乎没有跟服务提供者讨价还价的余地,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充分博弈的市场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救护车服务不适宜运用市场化原则决定价格,而应该将其纳入民生公益事业范畴,其收费也应该置于政府的管理体系之下。

  然而,在过往的“天价救护车”案例中,恰恰存在着收费太过随意、缺乏刚性约束的情况。有的急救中心规定“非急救用车费”收费标准180元,计费单位却是空白。有的急救中心对“经批准运送病人到外省市”的收费标准是“双方协商”,不少地方的物价部门对此也称“用车费用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正是这些看似公平的“协商确定”,给了救护车经营者漫天要价的机会。

  因此,对救护车费用明码标价,使用计价器来确定救护车使用费,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经营者里程造假、计价器作弊等行为出台相应的对策可谓正当其时,无疑将有效打击“天价救护车”乱象,维护患者利益和行业秩序。当然,政策在开始实施之初,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需要主管部门随时做出应对和措施调整。

  我们希望,北京的这一举措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形成可供全国其他城市和地区借鉴、推广的有益经验,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彻底根除“任性”的救护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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