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FDA副局长来华介绍最严食品安全法 专家称对中国并非坏事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监管标准不仅适用于美国食品企业,也适用于国际食品生产商和加工企业。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胡慧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4月6日发布了《人类和动物食品卫生运输的法规》,即清洁运输法规。该法规是2011年美国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法案》)的核心配套法规之一。近日, FDA副局长斯蒂芬·奥斯特罗夫博士(Dr. Stephen Ostroff)带领管理局代表团来京访问,向中方相关管理机构、对美国出口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国媒体进行法规的介绍和说明。
奥斯特罗夫博士在接受中国媒体联合采访时表示,《法案》赋予FDA资源和权力,使其在食品监管上能够和食品生产商合作,系统地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而不是依赖问题产生后的应对,这是几十年来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转折点。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催生监管法案
清洁运输法规是美国2005年开始实施的《食品卫生运输法》的一部分,也是2011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7大核心配套法规之一。新法规将于颁布之日起60天后生效,即今年的6月6日。该法规通过确定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标准,防止运输过程中造成食品安全风险,如冷藏食品储存不当、装载过程中车辆清洁不充分、运输期间未能适当保护食品等。根据规模不同,企业必须在最终条例发布后1年或2年内遵守。
2011年1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法案》,使之成为正式法律,并在2015年底相继颁布食品预防控制法规、宠物食品预防控制法规、果蔬产品安全法规、海外供应商验证项目法规、第三方审核认可法规共5部配套法规。预计第7部配套法规蓄意掺假法规将于今年5月底最终发布,届时《法案》的7大核心配套法规将全部出台。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罗云波接受国际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奥巴马政府上台以后,对食品安全一直都很重视,这与美国日益增加的食品安全问题有关,如2006年美国发生过“带菌菠菜事件”,2007年出现了沙门氏菌花生酱感染事件,2011年又有李斯特菌感染事件等。过去美国有《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但美方认为这个法律已经不太适应现实的变化,在食品方面应该有一个专门的法规,所以在2011年颁布实施了《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