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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近亲繁殖”现象调查

2016-05-04 20:55:02|来源:新华网|编辑:杨玉国

  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题: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近亲繁殖”现象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到,“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有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近亲繁殖”现象引发公众关注。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近一年来,中央巡视组、各地的地方巡视组已披露多个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存在违规招聘近亲属问题。在一些单位,通过“萝卜招聘”、绕道进人、内部照顾、交叉安排等方式,“近亲繁殖”现象多有出现。

  少数领导干部把近亲属安排在收入较高岗位

  专家表示,国有企事业单位“近亲繁殖”,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违反有关规定,招聘或者安排近亲属到所属单位工作。

  记者梳理发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近亲繁殖”现象并非个案,也由来已久。去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31家单位中,就有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气象局、中国人寿、农发行等6家单位涉及“近亲繁殖”问题。在去年中央巡视组前两轮专项巡视中,中国邮政、中石油、中海油3家单位也被通报存在“近亲繁殖”情况。

  江西、海南、福建等地区的地方巡视组也发现不少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近亲繁殖”问题,如“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安排子女和亲属到本系统收入较高的岗位工作”等。一些违反任职招考回避制度的领导干部也因此被追责。

  云南省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梁云等多位专家分析,领导干部违规进人,容易导致单位风气败坏、腐败滋生,并影响事业的发展。长期“近亲繁殖”的结果,往往产生内部违规提拔任用等问题,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风气,削弱其他员工工作积极性。

  “近亲繁殖”三大手段

  近年来,一些单位“近亲繁殖”手段不断翻新,越来越隐蔽。

  --“萝卜招聘”、量身订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这份被网友戏称为“个人简历”的招聘文件,就曾是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财政局下属收费票据管理所的公开招聘启事。此事被曝光后,宁德市人事局取消招聘计划并取消已聘用人员资格。

  广西人社厅前新闻发言人指出,报考条件要求过细,为“萝卜招聘”留下了空间,“广西某市招聘一个人,不仅限定专业,而且还要求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硕士,这个条件一卡,就剩某局长的女儿一个人符合。我们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列出“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特定的大学毕业等与招聘职位无关的条件,其实就是以招聘为幌子,给某些人提供方便。

  --履历造假、绕道进人。2013年湖南江永县个别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绕道进人”事件非常典型。据调查,7名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子女中,存在履历造假行为。比如当事人刘某,其父亲为原江永县副县长。2012年刘某进入江永县人社局,从事工伤救助管理岗位。

  调查组翻阅其档案发现,调来之前其在新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上班,档案中聘用合同、履历、年度考核等全套正规的档案材料一应俱全。然而,调查组却不能查到其在原单位的事业编制入编手续,甚至原单位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

  --内部照顾、违规招聘。2014年,广东惠州市金属回收公司废旧机动车辆拆解中心被曝光招聘时“大量安插领导亲属”,经查,该中心几年来招聘的人员中6人为公司领导亲属,1人为职工亲属。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单位领导违规进人的手段更加隐蔽。“用‘萝卜招聘’、绕道进人这样的方式放到本企业,很容易被人发现问题,现在更多的是采取交叉安排的方式进行。例如,两边子女的父母都是企业领导,大家相互通过‘萝卜招聘’方式帮助对方子女进企业,甚至相互帮助职务晋升。”广西一名干部告诉记者,这样的交叉安排表面上都有完善的程序,一般人看不出背后的利益交换,很难被发现、查处。

  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全流程监督

  近年来,在中央层面,先后出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对防止“近亲繁殖”作出明确规定。比如,企业领导人员在录用、聘用、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公务活动中,涉及本人和亲属时,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目前,各地在规章制度方面对国企的“近亲繁殖”现象有所限制。如安徽省六安市2015年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通知》,明确实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回避制度;2015年3月山东省出台《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及报告说明制度的暂行办法》,规定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需回避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认为,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虽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回避制度,但一些企事业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说明,这些制度没有很好地执行,对违规者没有作出严肃处理,使制度缺乏有效的震慑力。

  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要加大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招聘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不仅对其亲属进行处理,而且也要对涉事干部严肃问责。(记者陈尚营、李劲峰、李斌、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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