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党政群机关今后原则上不得使用“临时工”
记者5月3日从成都市委编办获悉,该市新近印发了《关于严格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的通知》,从健全管理机制、明确使用原则、从严分类审核及严格使用管理等方面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和规范。《通知》称,今后,成都市党政群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行政类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编外人员,原已核定的逐步消化,未经核定不得新进编外人员。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从严控制使用编外人员;公益二类由主管部门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确需使用编外人员的,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成都市委编委按照标准从严核定;组织、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使用管理。凡是能通过购买服务的阶段性、辅助性、后勤服务性等工作,一律采取项目购买或服务外包方式解决,变“养人办事”为“购买服务”。
对现有编外人员,成都市还明确了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应的职责,要求加强“审、进、管、出”综合管理。其中,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科学评估和动态调整原则,从严核定编外人员数和使用时限;组织、人社部门按任务分工组织实施编外人员的使用管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经审批同意使用的编外人员要制定管理办法及使用方案,管住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