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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布通知 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2016-05-06 13:31:37|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谷士欣

  国际在线报道: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今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通知明确了各方职责,目的是确保捐献人体器官转运流程的通畅,将因器官转运环节对器官移植患者的质量安全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受制于现在的医学技术,可移植器官均有可以耐受的最大缺血时间,例如肝脏耐受冷缺血时间上限为12小时,超过此时间受者的原发性移植肝无功能、移植肝功能延迟恢复、胆道缺血性损伤等并发症发生率显著增高,受者术后生存率明显降低。肾脏耐受冷缺血时间上限约为24小时,心脏耐受冷缺血时间上限约为6-8小时,肺脏耐受冷缺血时间上限约为8-12小时。即使在可耐受的时间内,缺血时间越长,器官的质量及器官接受者的预后越差。

  我国年捐献器官数量已位居亚洲第1位、世界第3位。截至2016年5月5日,全国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7101例,捐献大器官19417个。其中,2015年完成捐献2766例,捐献大器官7785个,超过2013年与2014年捐献数量总和。

  2013年9月,我国正式启用了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COTRS)分配捐献器官。COTRS严格遵循器官分配政策,以技术手段最大限度的排除和监控人为干预,以患者病情紧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国际公认的客观医学指标对患者进行排序,实现自动化的器官匹配与共享,确保器官分配的科学、公平、公正。全国联网使得器官利用率大大提高。

  随着我国器官捐献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捐献器官全国匹配共享的数量及比例将会越来越多。受限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为降低患者器官移植总花费,我国大多采用由医务人员携带,通过民航班机、高速铁路及公路运输的形式转运捐献器官,转运过程中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转运时间较长,容易对器官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因转运问题导致的器官浪费也时有发生。器官运输的效率逐渐成为影响器官质量,进而影响器官移植接受者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因素。

  器官转运离不开多部门的协调、配合。这次出台的《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协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有关部门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协调机制,设立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各部门通力合作,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技术规范与标准,统一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文件。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保障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救护车优先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保障便捷、快速通过收费公路收费站。民航部门负责保障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人员优先安检、快速登机,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班次,遇拥堵或流量控制时优先放行。铁路部门负责保障火车站安检快速过检、乘车,协调列车车次,必要时登车后补票。红十字会负责协助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提供人体器官运输专用标志。

  《通知》将器官转运分为一般流程及应急流程,转运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不同流程,实现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的快速通关与优先承运,提高转运效率,保障转运安全,减少因运输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费。

  在紧急流程下,航空公司会启动应急预案,开通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登机手续、优先通过安检登机。在飞机起飞后到达机场的,由航空公司负责协调安排改签临近航班。航班延误时,除天气因素等不可抗力外,由航空公司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优先起飞,尽量缩短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时间。遇航班满员,在捐献器官保存期限内无其他适宜航班,经协调,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下简称OPO)人员仍无法乘机的,经航空公司同意,可委托机组人员携带转运器官,必要时可通过航空货运运输,航空公司不承担人体捐献器官保管责任。

  铁路部门的应急预案包括:铁路部门协助OPO改签临近车次。如列车座位不足,可在铁路部门联系人协助下先登车后补票,确保OPO最快出发,尽量缩短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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