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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为解决青年人租房难允许出租房“打隔断”

2016-05-07 16:21:15|来源:羊城晚报|编辑:渠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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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间居民楼里的出租房。安全隔断标准有待出台(资料图片)

  羊城晚报记者 林桂炎 摄

  羊城晚报记者 张爱丽

  住房租赁市场上的“隔断间”将以更安全合法的形式“重出江湖”。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允许将现有的住房按照安全、舒适、便利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此外,住建部还鼓励各地新建租赁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回顾

  广州曾禁止“打隔断” 违者最高罚款3万元

  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在2015年10月挂出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应当以经规划部门审核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等原始设计为非居住用的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等,并禁止出租人未取得旅馆业许可以旅馆业的名义进行经营的行为。否则,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可减轻租金负担 隔断标准还待研究制定

  陆克华表示,为满足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租赁需求,允许将现有住房按安全、舒适、便利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但是不得改变原有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等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而对于隔断间,将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这一类行为的监管,研究制定将现有住房改造后按间出租的条件以及人均居住面积的标准,单间最多居住人数等办法,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目前,地方上对于“隔断间”有一些探索。据陆克华介绍,上海市去年出台了政策,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客厅改造成一间房间,单独出租使用,业内通常叫做“N+1”。陆克华认为,从地方的实践来看,这么做增加了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有效供应,适当降低了承租人租金的负担,也有利于规范住房私自改造出租行为。

  陆克华表示,住建部还要求各地结合住房供需的状况,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的规模,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

  商用房改租赁房 水电费按居民标准执行

  住建部还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陆克华指出,当前因为商业模式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城市腾退出一些商业用房,还有一些商业用房处在闲置或者半闲置的状况,也有一些在建的商业用房项目预期的市场前景不好,特别是这些商业用房往往位置比较好、配套比较好、交通也便利,所以把这些房子改造成租赁居住,能够满足租赁住房的需求。

  “既可以增加住房租赁的有效供应,还能够做到物尽其用,避免资源的浪费。”陆克华说,对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的商业用房项目,为了降低租户的使用成本,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按照居民的标准执行。各地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具体操作办法。

  解读

  “ 房中房” 合法化了?

  “打隔断”也须按要求改造

  部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上海市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客厅改造成一间房,单独出租使用来看,隔断间只是通过增加墙面隔出新的房间,而部分“房中房”则是通过打掉原有的墙壁进行改造,有时甚至会动到承重墙。

  此外,从相关政府部门目前的表态来看,隔断间可能会对使用何种建筑材料、多大面积的客厅或房间适用等问题都会做出详细规定,而此前的“房中房”则完全是按业主或二房东的想法来改造的。

  “房中房”此前在部分地区曾被认为是违规行为,且引发过安全事故。

  治安问题如何解决?

  需要规范管理、严格登记、详细备案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的年轻人合租房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许多业主为了省税,将房屋出租给几个年轻人后,不去相关管理部门报备,导致出租房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处理起来较为棘手。

  其次,陌生人合住同一屋檐下,工作、生活、情感容易遇到各种困难,彼此之间容易产生矛盾。

  随着隔断间的合法化,群租现象将会增多,相应的安全事故、矛盾纠纷产生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对此,应如何解决?

  合富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龙斌表示,要杜绝所有安全隐患并不容易,不过政府若对其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实行登记制度,详细备案,会有效降低上述问题的发生。

  张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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