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校园欺凌需要长效机制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相关报道见北京青年报A5版)
国家针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专项治理,足可见校园欺凌问题的严重性。而要让专项治理取得成效,还应该标本兼治,在专项治理的同时,建立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长效机制。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在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必须要对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清理校园周边环境等,与此同时,要针对根源性问题,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改革。
我国校园欺凌事件高发与三方面教育缺乏有关。一是法制和规则教育缺失。对于目前的校园欺凌事件,有不少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处理时,是采取学校内部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有的甚至在涉事学生家长出面摆平的情况下不了了之。目前诸多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从法律角度看,欺凌者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只有严肃追究欺凌者的责任,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让未成年学生有明确、清晰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同样是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国通常会被视为“恶作剧”淡化处理。在美国校园却不一样,如果欺凌事件造成对学生肉体和精神的伤害,学生将被诉上法庭,由法院进行判决。去年,我国留美学生殴打同学,被以酷刑虐待重罪诉上法庭,在达成认罪协议后,被分别判刑,曾引起舆论哗然。
其次是生命教育缺失。说到底未成年学生间的相互伤害案,反映出学生对他人缺乏同情心、关爱心,动辄恃强凌弱,采取暴力手段解决同学间的小小冲突和矛盾。我国教育部门曾反复要求各学校重视对学生的生命教育,要学生形成生命尊严意识,珍惜自己,也尊重他人。可是,在目前强调知识教育的整体教育环境中,生命教育被边缘化,学校并不重视,就是开展生命教育,也只是给学生一些知识化、概念化的生命教育内容。生命教育的核心是要学生懂得自己有哪些权利,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与此同时,还要尊重他人的权利。比如,如果遭遇欺凌应及时报警,或告诉老师、家长。
还有就是学校心理教育薄弱,一些校园欺凌事件与学生心理问题有很大关系——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会在遇到问题时采取极端手段。这一教育也是教育部门反复要求学校必须重视的,但现实的学校心理教育,一方面是学校投入的师资、精力很不够,根本不可能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心理辅导,另一方面是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往往不采取专业的心理咨询,而是把心理问题作为道德问题和思想问题,对学生进行说教,除了批评学生外,就是把家长找来训话,让这些学生的心理问题更加严重,很容易被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混迹网吧,变为问题少年,通过欺凌其他同学来找到自己的“存在感”。
我国校园的欺凌问题,是功利教育只关注知识教育,忽视学生除知识之外的生命教育、心理教育、法制和规则教育所产生的恶果,要消除这一校园毒瘤,应该改良功利教育的土壤,让学校教育回归育人本质。目前的专项治理,体现了国家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而要彻底铲除这一老大难问,应该把专项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回归学校育人本质结合起来,才能让校园回归其应有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