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全面两孩实施方案 取消对晚婚晚育奖励
中新网太原5月11日电 (范丽芳)11日,山西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该省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方案,在奖励扶助制度方面,明确取消对晚婚晚育的奖励。
按照最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山西省开始正式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5月11日,山西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的奖励扶助制度。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奖励扶助。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且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各项奖励。对晚婚晚育的,不再进行奖励。
此外,从2016年1月1日起,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2016年1月1日前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以及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且没有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按照规定给予扶助。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子女出现伤残、死亡的,不享受此项扶助。
此次方案中,山西省还将妇女权益问题列为未来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配套措施,要保障妇女就业、休假的权利,特别是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女职工平衡职业和家庭关系的政策,帮助女职工做好职业规划,坚决反对在妇女就业问题上的歧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