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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代表李宝俊受审 称路陷屋塌与己无关

2016-05-11 15:46:15|来源:北京晚报|编辑:赵妍

  原标题:“挖坑”代表李宝俊受审 称路陷屋塌与己无关

  “挖坑”代表李宝俊受审 称路陷屋塌与己无关

  通讯员 左宁摄

  “挖坑”代表李宝俊受审 称路陷屋塌与己无关

  去年坍塌事故现场

  “挖坑”代表李宝俊受审 称路陷屋塌与己无关

  现在依然一片废墟

  因偷挖地下室,酿成德内大街路陷屋塌事故的“挖坑”代表李宝俊今天上午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李宝俊以及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祖富、施工现场负责人李海轮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李宝俊挖的这个坑,坑了他自己不说,更坑得毗邻的街坊们至今无家可归。

  庭审现场

  “挖坑”代表

  步履蹒跚坐轮椅受审

  上午9时30分,李宝俊等3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记者看到,打头的李宝俊头发花白,比网上流传的照片老了许多。两个法警扶着,李宝俊走路仍然抬不起脚,擦着地走。说话的声音也小而低沉。

  作为第一被告的李宝俊在庭审时最后一个受审。截至记者发稿时,李宝俊刚刚进入法庭,接受庭讯。这一次,他坐在了轮椅上。据悉,在等待的过程中,李宝俊身体出现问题。法官特意询问他能否坚持庭审,李宝俊点点头。医护人员则在一旁待命,随时处理紧急情况。据记者了解,李宝俊身体状况长期较差,之前一直被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医院。

  李宝俊表示,他买下这个院子时就想建地下室,想让房子升值。“总承包商收了我100万,主动要给我办相关手续。”

  作为商人的李宝俊嘴里都是合同。“他(总承包商)没有拿到手续,他是违反合同。我有图纸,有合同,承包给了他(承包商)就跟我无关了。”李宝俊一字一句地说:“我没有法定义务,但我有责任,大家都明白。”

  李宝俊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李宝俊)快60岁的人了,身体一直不好。目前已是高危病人,高血压。”他也承认,这个事故对李宝俊的病情肯定也有影响。

  事发后,李宝俊曾公开致歉,并承诺“砸锅卖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律师表示,李宝俊已经交付了200余万元赔款。

  检方变更起诉书

  直接经济损失升至583万

  西城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宝俊于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间,违反建筑施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将自己所购买的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内的建设改造工程委托给无建筑资质条件的被告人卢祖富的个体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李宝俊要求卢祖富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卢祖富除了负责管理、指挥施工外,还指派无执业资格的李海轮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指挥等工作。

  检方提起公诉后,因出现新的证据,检方变更了起诉书部分内容。记者注意到,最主要的变更就是受损情况及经济损失的数额。

  检方指控,2015年1月24日3时许,因基坑支护结构不合理、支护结构承载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房屋倒塌破坏,西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103号原礼堂破坏,南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103号办公楼破坏。同时,事故还造成了德胜门外大街由北向南交通中断,德胜门西大街、鼓楼西大街和新街口北大街交通拥堵,并且影响相关居民和多家单位正常的生活和办公秩序。

  经鉴定,除部分被破坏的房屋外,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583万余元。这一数字比最初的起诉书认定翻了一倍。

  李海轮于2015年1月24日在施工现场被当场抓获。卢祖富于2015年1月31日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李宝俊经网上追逃,于2015年2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宝俊、卢祖富、李海轮在建设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基坑坍塌,并导致相邻路面塌陷、房屋倒塌或受损,交通拥堵等严重后果,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危险的地下室工程

  黑施工队竟敢挖地下五层

  在德内大街93号院工程负责现场管理的李海轮以及其老板卢祖富先后出庭。

  从两人在庭上的描述来看,93号院的地下室工程在这个毫无资质的施工队进驻时,似乎就决定了结果。

  承包下这个工程的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卢祖富,高中文化。在改造93号院之前,卢祖富的施工队就给李宝俊位于北京王府农场的家挖过地下室。

  李海轮跟着卢祖富干了8年工程,从没见过施工队的资质。包括他自己,事实上也没有从业资质。按照相关规定,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有一系列的特殊要求。检察官问:“93号院的地下室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了吗?”李海轮很干脆地回答:“没。”“进行专家论证了吗?”“没。”“对你们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了吗?”“没。”“有作业指导技术文件吗?”“没见过……”

  卢祖富说,李宝俊给他的规划许可好像是原修原建。而且按照最早的设计,是将院子建成一座地上三层地下两层的建筑。带装修共计400万元。但是地上没能加盖成功,李宝俊便要求在地下深挖5层。

  “李总要求挖5层,对此我和工人都不同意。我还跟他吵过,但他坚持。他说自家的房子,做一次也不容易,就挖深一点吧。”卢祖富接下去的话让人诧异。李宝俊给他的图纸只有地下二层,三至五层根本没有图纸,只是套用二层的图纸继续开挖。不仅如此,基坑连设计都没有就开挖了!

  李海轮表示,工程图纸是地下二层,到他来时就定为四层,最后要挖五层。当挖到12米多时,发现有水,后来挖到第4层15米多时,钻机往地下探时,发现有流沙。

  李海轮说,越往下建设,卢祖富还把钢梁换成了细的。“越往地下建,承重结构应该更结实才对,我为了换钢梁的事还跟李宝俊说过,他让我相信卢祖富,说他是清华大学毕业的。”李海轮说,他的“多事”还遭到了卢祖富埋怨。

  “换钢梁的事你怎么想?”公诉人问。“我觉得没事。”卢祖富回答说。“为什么这么觉得?”卢祖富低声说:“经验吧”。

  没有图纸、没有设计、没有专家论证,施工队就这么盲目地一个劲儿往下挖。在此期间,一直有居民在反对,对此卢祖富的解释反复只有一句:“甲方让我们挖。已经这样了,就一直挖吧。”

  李宝俊其人

  身背前科的人大代表

  如果不是德内大街这次让人瞠目的坍塌事故,李宝俊这个名字也许还只是徐州人眼中一个很有头脑的企业家。坍塌事故后,李宝俊更是在北京家喻户晓,媒体送了他一个叫得更响的名头——“挖坑”代表。

  能在北京什刹海边上拥有一处院落,肯定是个有钱人并不让人意外。但让人更气愤的是,这个任性地偷挖18米地下室的业主还是徐州市人大代表。

  根据起诉书显示,李宝俊今年59岁,大专文化,案发前是徐州市海荧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对于刑事审判,李宝俊应该并不陌生。起诉书记载,李宝俊因犯投机倒把罪、贪污罪,于1983年8月被江苏省江都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1988年7月,被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原判决投机倒把罪有期徒刑8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

  这位有投机倒把和受贿罪前科案底的企业家最终成为了徐州市人大代表,还被授予过“引领中国经济发展十大创新典型人物”。

  实地回访

  老街坊的家

  还是一片废墟

  昨天下午,记者重访事发现场。2米多高的蓝色钢板的包围,让93号院在这条进行了仿古修缮的大街上格外扎眼。

  与93号院毗邻的89号院,在坍塌事故中受损严重。记者推开虚掩着的破旧院门,如同进入了一个隔绝的世界。外面是车水马龙的喧嚣,院里则一片死寂,如时间定格般记录着那场事故的惨状。

  一年多过去了,老街坊们的家竟还是一片废墟!

  院里几户人家大多上了锁,人去屋空。只有紧挨着93号院的几间房,完全没有锁门的必要。除了还残存的门窗和一道斜倚的断墙,已经和93号院的废墟融为一体。

  记者推门而入,深一脚浅一脚踩在残垣断瓦上,还能感受到屋里曾经的些许模样。窗下是张单人床,窗台上还堆着影碟,衣柜和冰箱还在它们原来的位置,只是倒的倒,塌的塌。

  一节节钢梁和木桩横七竖八地堆在废墟上,旧衣破被散落一地,已与凌乱的碎砖瓦一样颜色,枯黄的蒿草更透着一股凄凉。几十上百根黄色的钢管密密匝匝地交织着,在仅有的坚固地面落脚,努力顶住93号院南侧和西侧的4层白色楼体。

  从89号院出来,记者正巧碰到隔壁91号院的女主人。“老街坊们都搬走了,一直没有回来。”她向记者证实。“事故造成的影响太大了。”除了这一句,她没有再多说,匆匆关闭了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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