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雷洋涉嫖案唯一最有力证据是现场影像
原标题:雷洋死了,抓嫖便衣怎么说
人命关天的事情总是最引发公众的关注。是的,岛叔想说的就是那件“抓嫖-死亡”的案件。
其实像这种引发强烈舆论反应的时间,岛叔的第一反应是等一等,让新闻飞一会儿,等事实再多点。就像那个媒体讨伐医院致病人“肾丢失”的案件一样,很多时候新闻的反转并不为我们所乐见。
但既然要说,就要加一个前提:今天所有的论述,都是基于目前披露出的信息——这些信息来自于警方的通报,死者亲友的说法,以及媒体的报道。
由于大家对执法过程的质疑和看法更多,所以我们也选择找一位业内人士聊聊。岛叔的一位朋友在某省某市公安局下属分局的治安大队工作,日常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抓黄赌毒,所以他披露出来的一些信息可能会对理解这件事有所帮助。
事件
事件经过不用再多赘述,死者雷某在5月7日当晚出门,本来预计是要去机场接亲人,却在几个小时后死亡,而死亡这件事却是发生在民警的抓嫖行动中。
真是非常蹊跷的一件事。围绕死者的身份、出事的时机,新闻已经够多。我们可以主要谈谈此事件中的几个疑点。
1、时间。根据警方通报,警方是在当晚8点多接到群众举报出的警,而根据死者亲友描述,死者是在晚上9点(一说10点)以后出的门。时间上的另一个疑点是,死者在当晚10点多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死者亲友接到警方通知却是在次日凌晨1点左右。
2、事由。家人说是要去接飞机,但却因为嫖娼被抓,二者之间似乎很难产生联系。
3、死因。在双方的说辞中,死者的死亡原因不同:反抗过程中身体突然不适(心脏病突发)/激烈反抗,跳车导致头部着地(这一死亡原因已被警方否认,但表示死者曾经有此动作)。
4、事件发展。根据今天新京报的报道,他们找到了事发时的足疗店,并且找到了多名目击证人,证实当晚死者是在此被带走,并曾有激烈反抗同时伴有“救命”呼声。另一个细节是,事发时执法的是三名便衣警察。路人拨打110,辖区派出所出警后查验三人证件并放行。
执法
我们就此询问了前面提到的岛友“丘”。
1、侠客岛:我们先承认目前的报道属实——如死者家属委托的律师质疑的那样,该足疗店位于霍营街道,应该是霍营派出所管辖,为什么出警的却是东小口派出所的警力?
丘:一般来说,抓黄赌毒的案件都由我们单位这种治安大队或者支队来管,当然派出所也会零星地管辖此类案件。像我们出警,一般也不会通知辖区派出所的,因为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万一有串通的情况就不好了。所以一般都是抓到人之后再去通知辖区派出所。
2、侠客岛:为什么是便衣警察在执法而不是穿着制服?
丘:我每年都会过手二十多宗涉黄案件,大部分是行政,少部分是刑事,比如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等。几乎每次我们都是便衣出警。因为说白了,为了真正的定点清除卖淫窝点,不可能拉警笛穿制服去的,打草惊蛇。
3、侠客岛:一般涉黄案件会有什么处分?
丘:我们这里,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话,3-15天不等的行政拘留都有,5天、10天的比较多。超过10天的,会处以500元的并处罚款。现在基本没有针对嫖娼案件的专项罚款。
4、侠客岛:一般的涉案人员,遇到这种情况会有激烈反抗吗?
丘:偶尔会有,我遇到过。所以我们通常会询问病史,遇到情况后好应对一些。如果按照新闻来说,三个便衣警察开车、死者当时戴着手铐的话,通常来说肯定不会让他坐副驾,这种有反抗倾向的一般是在后座,一边一个警察,防止撞窗玻璃啊、拉车门之类的。但如果三个人中一位坐在副驾,死者当时在后座靠车门的话,跳车之说也不是不可能,当然也要看是从前面铐还是背负双手铐着,难度不一样,可能性就不一样。
5、侠客岛:现在警方和死者家属的说法很多不一致,比如时间上就有出入。这个怎么看?
丘:从证据说的话,一般警方会有出警记录,比如出车记录、派出所出警登记等,但如果是便衣小队出动的话,这些手续也不一定有。现在唯一的最有力的证据是现场的影像资料。这个最能说明问题。
6、侠客岛:你们便衣执法的时候一般都带执法记录仪吗?一般这种执法是怎么进行的?
丘:查这种地方,一般敲门就进去了。要么是等有人进去了再抓,要么是直接进去抓。身上都会带着证件。这个新闻中说派出所查了三个便衣的证件,就是这样。穿制服的时候肯定会带,便衣的时候不一定带记录仪,但一般会带DV,保存现场影像资料作为证据。
7、侠客岛:这种视频记录会公开吗?
丘:这有相关的法律和程序规定,要视情况。尤其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案件。从我个人角度来说,至少当事人家属方应该是可以看到影像资料的。
8、侠客岛:为什么死者的送医时间和通知家属时间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
丘:这要看具体情况,但从经验来说,遇到这种事情,当事民警第一时间肯定是上报情况。
9、侠客岛:从死因来看的话,亲友认为死者身体很好,不会猝死,你怎么看?
丘:这个要看专业的意见,毕竟现在尸检还在进行,还需要等结论。但是身体好和是否猝死应该没有必然关系,巧合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不是结论
其实跟丘聊天之前岛叔就知道,关于这件事,只能依靠事实来说话——上述的大众关心的疑点都包括在内,比如时间、死因、事情的具体经过,都需要进一步的事实公开。
但这件事为什么引发这么大的舆论效应?其实背后的原因更值得我们思考。
比如,首先这是一件蹊跷的事——大家首先会去怀疑是不是有嫖娼的动机和可能,尽管动机揣测很难奏效。所以,这就需要事实佐证,比如事发地点、目击证人、时间和细节的吻合等。
其次,这涉及到执法公信力的问题,这也毋庸讳言,之前每一次类似案件中出现的负面印象,都损害了执法的公信力。而遇到这种事人们一般天然地会去同情“受害者”——而要为公信力背书的,恰恰还是证据:出警的纪录、现场的视频等。
同时,事件发酵也有应对和管理的问题,比如相关的评论和帖子齐刷刷消失的时候。
按道理,这不应该是一件复杂的案件,只要相关证据公布即可。但公布多少、公布之后人们相信多少,则是另外一个深刻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塔西佗陷阱”了——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大家都选择不信任。我们当然还没到那个地步,但这应该是我们在这起案件中得到的最深刻警示。
文/公子无忌
责编:宋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