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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间投资增长要继续向政策要红利

2016-05-12 09:57:1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李邵鹏

  国际在线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着力扩大民间投资。

  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衡量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一个重要指标。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一季度经济数据显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在第一季度实现了5.7%的增长,但比去年同期降低3个百分点,呈持续下滑状态。在这样一种现状之下,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调促进民间投资的回稳向好,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重视民间投资、营造良好的民间投资环境,是近年来中央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这一政策方向置于当前的“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经济压力下,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性。

  近两年我国民间投资增长势头出现的一定的下滑,固然与整体性的外部经济形势有关,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相关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还并未得到完全的落实,在促进民间投资上仍有政策潜力和红利可挖。基于此,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政策落实开展自查基础上,国务院派出督查组,围绕国务院2014年出台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相关文件落实情况,选择部分地区进行督查,同时开展第三方评估。这无疑是对各地强化执行相关促进民间投资政策的倒逼,也是对地方继续完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的一种加压。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曾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等多个要求。这其实是拓展民间投资渠道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激发民进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的必要保障,但也可能因为影响到一些“既得利益”、“部门利益”,从而出现执行不严或地方政府不作为的情况。或是表面上放开了,但制约民间投资的“玻璃门”或“弹簧门”仍客观存在。因此,这一现象应该成为国务院督查组重点督查的对象。对执行不力的地方或部门,应该加强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民间投资的准入限制放开了,有形或无形的“关卡”消失了,不公平的营商环境改善了,自然会更多的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与创造力,从而为整体经济的回稳向好贡献不可替代的力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当前在促进民间投资上,其实还有更多的政策潜力与红利可挖,期待国务院督查组的督查能够成为一个契机,让民间投资早日步入“春天”。(文章来源:光明网、作者: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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