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两年单位工资照发不误,好个神奇的副站长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林业局有一名叫李新奇的,十多年不上班,不过单位里的工资却照发不误,长期在外做自己的生意,三年前因为做生意违法,进了监狱。然而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是,在入狱的这两年,这个李副站长居然还享受着正常的工资待遇。(5月11日西部网)
世上竟然真有不劳而获的奇事。扶风县林业局名为李新奇的副站长可真够厉害,人家10多年一直在外边“做生意、捞世界”,即便如此,林业局还照常给其开工资,这还是“小菜一碟”,更令人拍案叫绝的是李新奇副站长因为倒卖烟草,涉案金额300万以上,几年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又6个月,已经在关中监狱服刑将近两年时间了,可是依然能够每月照拿5000元的工资,这样的“奇迹”的确让俺开始有了“怀疑人生”的节奏。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如果违反这项规定,就要接受党纪国法的惩处,李新奇离岗这么多年做生意,其间有多少隐情呢?况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陕西省对全省吃空饷的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之后的2015年年初,该省再次对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并明确了个人吃空饷的6种情形。但是号称最严格的治理之下,李副站长仍然是“桃花依旧笑春风”,在监狱里服刑还能得到组织上的关照,每月5000元的银子一分不少,让人不服不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同时也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不享受退休金的福利。这是具体详尽的法律规定,属于强制性要求。“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分配制度,可李副站长可以10多年干着自己的私活,即使身陷囹圄还领着国家的俸禄。仔细想想,李副站长绝对不会是一个人在战斗,究竟有多少人在为其撑保护伞,充当护身符呢?希望有关部门能针对这个典型性案例进行彻底剖析,对相关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吃空饷行为违反了党纪国法,触碰了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因此,一直是国家重点治理的对象,这两年吃空饷问题尽管得到了遏制,但这种现象还在一些地方存在着,李副站长的神奇经历就是有力佐证。此风必须刹住,必须让相关人员付出沉重的代价,否则,社会公平正义的肌体将会被蚕食,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受到损害。(樊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