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不让买保健品 七旬翁三次起诉离婚被驳回
原标题:老伴不让买保健品 七旬翁三次起诉离婚被驳回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通讯员浦研
他说
她不给买保健品我生气
1977年,王老汉与李玉琴在新疆工作期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均已经成家立业。王老汉性格比较内向,在临近退休时,拥有高等学历的他提前回家了。之后,家庭生活靠李玉琴经营的小店维持。
近年来,王老汉身体状况不佳,李玉琴陪同他四处求医,经医院诊断:王老汉患有高危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在看病这件事上,李玉琴对王老汉非常关心,医院是一家一家的跑,陪着他就诊,可是,王老汉却很不满意。
据李玉琴说,因为久病缠身,王老汉有点病急乱投医,也不知从何时起开始痴迷保健品,经常购买保健品,觉得服用保健品就可以健康长寿。李玉琴不相信保健品能治病,更不相信保健品能让人长寿,所以,她经常劝阻王老汉购买,坚持让王老汉去正规的大医院进行治疗。因为她管理家庭收入,老夫妻俩为购买保健品的事发生矛盾,再加上一些家庭琐事,二人之间纠纷不断,王老汉甚至认为妻子不够关心自己,因为不满,近年来已连续两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都没离成。
她说
他痴迷于保健品我着急
2015年6月,王老汉又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日前,浦口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老汉表示,双方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主要是妻子太强势,不够尊重自己,家中的大小事不与他商量,甚至买房贷款这种大事都没有与他商量。如今连他购买一些保健品都加以限制,对他的经济进行封锁,让他难以接受。
对此,李玉琴解释,夫妻二人婚前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如今,王老汉身体不好,她都在全心全力地照顾,也能体谅老伴生病心情不好,尽量不与其争吵。但王老汉遇到保健品讲座就很热衷,特别有瘾,她是怕老伴上当,才加以阻止。她不同意离婚,担心王老汉离婚后不能自理。王老汉与妻子经常产生矛盾,并数次诉至法院,是否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准予离婚?
浦口法院经审理,对二人婚姻现状进行了综合分析后,确认二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只要双方珍惜已经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夫妻关系有和好的可能。据此,判决驳回了王老汉的离婚诉求。
法官
三次起诉为何都被驳回?
一般情况下,第三次到法庭起诉离婚了,应该要准许了。可王老汉为何又一次被驳回了呢?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断的界限。但老年人离婚案件,有其独特性。
老年人的婚姻存续一般跨度较大,经历了子女的生育抚养、家庭的共同建设、老人的赡养。老年夫妻的感情更多的是坚守承诺的人生相伴相扶,是生活上的照顾、疾病时的护理,是夕阳下的依伴。老年夫妻经过历史积淀的感情,也是公序良俗所要求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担当之所在。
关于老年人的分居,要看实际情况,因帮助儿女带孩子、疾病治疗、疗养导致长期未共同居住生活或者虽分居不同住所但经常沟通往来共同处理生活事宜的,不宜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老年夫妻离婚所产生的影响,一般涉及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在内的多个家庭,在亲戚朋友之间的扩散影响较大,正确引导老年人化解婚姻矛盾,依法合理裁判,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符合公序良俗的价值取向。(文中人物系化名)
新闻延伸
老人迷信保健品
家人该如何劝阻
在保健品推销中,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现象十分普遍。可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上当受骗事件屡见不鲜。老年人为何如此“疯狂”?
据法官介绍,原因有三:一是孤独心理作怪。老年人退休在家,社会功能逐渐丧失,听广告讲座正好可以满足老年人的社会心理需求;二是暗示心理作怪。一般老年人都存在“怕老、怕病和怕死心理”,只要宣传说什么东西对健康有好处,不计后果买回来亲自尝试;三是情感缺乏心理。保健品销售商的情感营销、健康营销、价值营销等正好乘虚而入,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对此,如果家属、子女一味反对,阻止购买,反而会引起老人的逆反心理,老人不会觉得你是为他好,而是认为你怪他乱花钱。
法官提醒,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难题,不妨这样做:首先,尊重老人的价值观,让老人感受到子女把他(她)的健康当回事。
其次,可以适当地偶尔顺从他(她),之后在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查询产品是否为假冒伪劣。可以带着老人一起,拿着保健品与正规医院、药房的类似产品进行价格对比。
再次,子女要多带老年人体检,听正规健康讲座,让老人对自己的身体有权威的鉴定。
最后,提醒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要三思而后行。遇到别人忽悠,最好以“自己做不了主”之类的理由推托。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