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今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半涉扶贫领域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文凌)扶贫资金本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然而一些基层干部却在这些资金上动手脚。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今年1~4月,云南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95件719人,其中发生在惠民扶贫领域涉嫌职务犯罪的多达389人,占职务犯罪的一半以上。
云南是全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然而,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资产收益扶贫、“互联网+”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以及农田水利、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却成为了职务犯罪的高发区。
自2011年以来,云南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2755人中,大多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征用开发、涉农政策性补贴等领域项目审批、工程验收和专项资金发放、管理、使用等环节。
比如,保山市一公司并没有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能力,然而保山市商务局市场流通科原副科长马永常却弄虚作假,让该公司违规得到这一工程专项补助资金340万元。日前,马永常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庄李全介绍,从近年来查办的情况来看,这些案件大多发生在基层组织和乡镇机构,涉案资金大多为10万元以下,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较多。
“今年1至4月查办的案件,大多是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他们的犯罪行为多是围绕扶贫项目,包括项目申报、审核、审批、检查、验收、资金发放等。”庄李全说。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韩跃先指出,由于扶贫对象量大面广、资金渠道和管理使用环节多、基层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到位、相关信息不对称,特别是群众对应享有的权益知道少、自我保护意识弱等,是造成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为此,云南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精准化预防:安宁市检察院对安宁市禄 镇庄科村委会原副主任邬能贪污低保金案开展犯罪分析,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中的职务犯罪风险点,向安宁市民政局发出预警建议;腾冲市检察院走访了全县20余个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建立惠农扶贫资金台账和信息库,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6件;兰坪县检察院对8个乡镇的农村低保、养老保险、农村医疗等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查报告报县委政府,引起县委高度重视,促成县纪委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强农惠民资金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惠民扶贫资金安全。
据悉,从去年到今年4月,该省检察机关对扶贫领域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15件,推动建立制度186项。